“乔丹之争”实则是商业利益之争

2012年02月24日 07:15   来源:西安晚报   江德斌
    乔丹体育借助名人效应,节约不少品牌宣传费用,并迅速打开市场,拥有数千家加盟专卖店。可乔丹体育在利用名人效应赚足钱后,却宣称自己是民族品牌,在上市申请之时还要极力与迈克尔·乔丹划清界限,就是试图让公众将二者区分开,避免将来引发品牌纠纷。如今迈克尔·乔丹发布起诉声明,也是为阻击乔丹体育的扩张,维护自己的姓名权,以及身后庞大的商业利益。

    要知道,当迈克尔·乔丹还是初出茅庐的篮球新秀时,耐克公司就看中了他的发展前景,与其合作,开始销售带有Air Jordan标志的篮球鞋,而中国消费者则称之为“乔丹鞋”,每年推出一个新款,至今已出到了23代鞋。耐克公司每一款新鞋,都成为全球乔丹迷们疯抢的对象。可见,中国“乔丹”或者耐克“Air Jordan”的成功,都是跟迈克尔·乔丹的个人魅力有直接关系,虽然乔丹作为人名并非独占性,但是在商业品牌上,乔丹却具有广泛的市场认可度。

    乔丹体育于2000年申请注册了“乔丹”品牌,一路发展下来,公司规模快速膨胀,而一旦其上市融资成功,意味着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势必会冲击“耐克乔丹”在国内的市场份额,甚或打入国际市场去分一杯羹。因此,从竞争角度考虑,耐克急需尽快设法拦住乔丹体育的上市之路,而迈克尔·乔丹与耐克之间利益密切,自然要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乔丹”品牌之争,表面上看是迈克尔·乔丹的个人维权,背后实际上就是商业利益之争。不过,像这样的商业品牌纠纷很常见,国产品牌在走出去时,也曾遇到过被国外商家抢注商标,最后亦是通过司法裁决或者赎买的方式解决。因此,既然是商业利益纠纷,那就按照游戏规则来办,不管谁胜谁败,注定将是一次漫长的较量,公众耐心看戏就是了。

(责任编辑:王雅洁)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