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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守法基金”折射错误的权力观

2012年02月16日 11:05   来源:东方网   禹海君

  近日,某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文件,要求新设网吧除要办理规定的手续外,还要额外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30万元。该小组一负责人称,收费依据并非法律条款,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此一规定引发了网吧业者不满,不少业者选择在网上发帖维权。(2月15日《南方日报》)

  法治文明发展到今天,早已形成了一套价值标准抑或说是原则,那就是: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皆权利;对于公权力,则是法不授权皆禁止,法已授权必须为。具体到网吧经营而言,既没有政策依据,也没有得到法律授权,就不该另行设置规定。可为何还会形成文件并强行推广,当地政府强征“诚信守法基金”的底气何来?

  尽管相关部门辩称收费是为了治理“黑网吧”,通过抬高网吧入行门槛,提高违法成本,杜绝网吧间倒卖证照的行为。可是,治理“黑网吧”真的唯此一途吗?有时候,强化自身监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民众参与监督,不是更管用吗?事实却是,巨额的“诚信守法基金”使得正规网吧不堪其累,这也就等于宣告了治理“黑网吧”的说辞压根就站不住脚。

  对此,当地政府部门不可能想象不到。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此前也曾出台过类似规定的某区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称,之所以有这个规定,依据的是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下发的文件精神,是该市市委领导讲话时提出要收费的。显然,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谓治理“黑网吧”只不过是托词,实质是在响应领导的提议。

  因为市委领导拍脑袋提出征收“诚信守法基金”的建议,文化部门立即下发文件,各地有关部门也立即投入,全然不顾做法是否有违法律法规的规定,更不考虑推行此规定会导致网吧行业的生存与发展出现何种困境。在这种“唯上不唯下、唯权不唯法”观念的指引下,使得相关部门在强征“诚信守法基金”时无所畏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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