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再思考:民间金融应规范和引导并举

2012年02月07日 07:1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李焱

 

“论吴英是非生死 谈民间金融环境”吴英案法律研讨会现场(中国经济网记者李焱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7日讯(记者 李焱)2月6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办的“论吴英是非生死谈民间金融环境”吴英案法律研讨会在京举行。会上,陈光中、田文昌、刘仁文、阮齐林、张千帆、何兵、徐昕、韩志国等专家学者就吴英案进行了观点分享和议题研讨。

    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从案发直至二审结束后,吴英案一直备受关注,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与规范等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探讨。

    在2月6日的研讨会上,法学家、经济学家、刑辩律师、媒体评论人除了就吴英案在法律层面进行剖析之外,也围绕“吴英案件折射出的民间融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正视民间借贷环境的现状,给民间金融留下生存空间并多一些宽容,成为嘉宾们的一大共识。如何从根本制度层面构建民间融资体系,与会嘉宾纷纷建言献策。

    虽然201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确认了“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一领域仍有很多规范空白和容易引发争议之处,吴英案恰恰将这些问题集中暴露了出来。民间金融,在相当程度上支撑起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如何给其恰当的评价和社会地位,如何对其进行制度规范并引导其健康发展,社会各界显然也有更高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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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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