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重审,不是一个人的罪与罚

2011年11月08日 09:34   来源:羊城晚报   王石川
    一审被判死刑的吴英,迎来了一丝曙光。本色集团部分房屋产权纠纷的民事案件,将由浙江省高院发回重审。日前,主审该系列民事诉讼的浙江省高院法官王军证实了这个消息。(11月6日《城市晚报》)

    2007年,吴英深陷囹圄,2009年12月18日一审被判死刑,3年时间匆促而过,吴英案一直备受关注。如今吴英案将迎来重审,其跌宕而惨淡的命运,或发生重大转机。尽管相关法官并未透露发回重审的具体原因,但重审这一行为本身,即释放出积极而特别的信号,因此一时备受坊间正面评议。

    吴英案发回重审,能洗脱集资诈骗的罪名吗?吴英一审被判死刑,罪名是集资诈骗,但坊间对吴英是集资诈骗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颇有争议———前者可判死刑,后者则最高量刑10年。还有人认为,吴英借钱只是朋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未采取欺诈手段,更无非法占有之念,其借款全都用于企业经营,关键还在于,她承诺归还,因此并不是诈骗,也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属无罪。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在接下来的重审中,吴英能不能捡回一条命,如果能,吴英能洗掉集资诈骗罪吗?

    吴英案一审后,财经作家吴晓波认为,“一个很可能的情况是,再过若干年,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吴英们的行为竟是符合商业规律和合法的。”日后,吴英们的行为会不会合法,重审后会否具有“判例”效应,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审结束后,吴英检举了湖北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以及浙江当地2名银行高层,此3人均已获刑。吴英案不是一个人的罪与罚,单凭她一人不可能“折腾”出如此大的动静,她检举的多名官员已经获刑,可直接佐证不少官员的屁股并不干净。到底还有没有官员成为漏网之鱼,若有,有多少,又该如何惩处?盼望吴英速死的政府官员姓甚名谁、都担任什么职务?这一切疑窦,亟需解开。

    吴英案让人们再度关注民间借贷,吴英案发回重审,能否推动相关制度的整饬与建立?吴英案,不是一个人的罪与罚,该案所引发的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之争,在江浙一带乃至整个中国都颇有普遍意义,正如有论者所称,在现有的金融制度下,金融机构往往从自利本性和对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主要为大企业和国企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人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因此,中小企业或个人要发展,只能转向地下钱庄借贷。此外,不少放贷人是官员,且级别不低。可以说,吴英案折射出了我们金融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于狭窄,以及监管制度厚此薄彼等等制度性病症。

    吴英案,不是吴英一个人的案件,它“审判”的是一个群体,一种制度,而那些在刀尖上舞蹈的部分官员,有惊无险、坐收暴利,却常常逍遥法外。吴英案不是一个人的罪与罚,从整饬乱象、重建制度入手,方能避免下一个吴英出现。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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