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代替加班费不应只是警示

2012年01月26日 11:48   来源:东方网   罗瑞明

  春节长假前三天下来,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值班热线已接到近20个劳动者咨询加班费的电话,反映单位在加班费发放上玩文字游戏。对此,市劳动监察支队向用人单位发出警示:春节加班费须依法支付,部分用人单位以“值班”“当班”等名义,模糊法定的“加班”概念,从而逃漏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发放的“红包”也不能代替加班费。(1月25日《现代快报》)

  红包与加班费不同,红包是一种自愿行为,可以给,也可以不给,没有具体的参照标准,而加班费却是硬的,依照有关规定,“春节法定加班必须支付至少3倍的加班工资,再加上原来的正常的工作工资,实际上是4倍”,不是可给可不给的问题,而是一定要给,两者之间截然不同。

  过年发红包有着不同的含义,一来是一种传统做法,皆大欢喜,图个吉利;二来对员工进行不同的奖励,按照出力大小给予不同红包,以激励更多人为单位多出力,三来以红包替代加班费,以少代多,节省成本。前两种情形,红包是一种奖金,是一种福利无可非议,而后一种却是玩文字游戏,以转移员工的视线。以红包替代加班费,表面上的盛情,实则上的剥夺,更让人无语。

  红包不能替代加班费,年年有关部门都一再重申,要说起来谁都清楚,可是问题年年都出现,个中原因在于,讨要成本大。为了区区几天的节班费而得罪老板后果非常严重,要么叫你走人,要么减少你的收入,要么叫你干最重的活,有多少人会为加班费给自己带来大麻烦?据一项调查:近9成两节加班员工反映无加班费。明显的加班费都得不到,改头换面的红包替代更难以揭穿。

  退一步说,就是敢同老板叫板,也未必就那么顺当,得事先准备好:“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通知加班的电子邮件、加班时工作记录、加班时处理进货出货的记录、提交工作成果的电子邮件等”。有多少上班族会刻意留加班凭据,就是想留,谁给你提供,岂不是授柄于人。

  劳动者向劳动部门咨询,很大程度上不是不明白发放加班费的事项,而是要劳动部门替自己作主,出面为自己讨要,揭开“文字游戏”谜底,此时,应该是认真对待,按照线索对单位进行督查,而不是发出什么警示,要说此方面的警示太多太多,每到逢年过节提醒加班费怎么算、是多少?成了一些部门的惯例,有的还更详细,把加班费的公式计算明细也进行罗列;也常见一些严词,如:“不准”“严罚”;可是一些企业就是“提”而“不醒”,你说你的,我做我的,当作耳边风。光是提醒,缺乏严格的检查落实,也成了一种游戏。

  红包不能抵加班费本成不了游戏文字,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条例执行就是了,该罚的罚,该查办的查办。对劳动者的举报只是一味的警示,已经见多了,除了增加公众的视觉疲劳,反而一些人使习惯成自然,因而,破解红包替代加班费还得监管者发力,走向游戏的怪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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