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商王尊合在4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向本市多家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下称结防所)相关负责人行贿,总数高达307万余元,进而打通全市8个区县结核病防治所。此案曾引致全市结防所大动荡,多名受贿医生因此获刑。昨天记者获悉,王尊合因犯有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以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市一中院数罪并罚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1月23日《京华时报》)
药商行贿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也正因为这一潜规则的盛行,使得药价多年来居高不下,药品价格背后的暴利滋长,以至出现利润额达6500%的咄咄怪事。然而,药商王尊合行贿一案却颇值得我们细细咂摸,尤其是负责对医疗系统进行监管的管理部门,需要从该案中进行深刻反思。
一是,为何王尊合和受贿医生的被抓是源于外部举报,却不是我们的监管部门事先发现,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对于自己是否会被抓,王尊合称“像中奖的概率,因为大家都这么干”,此话一方面揭示了医药领域的乱象堪忧,另一方面,也印证了监管部门对医药领域内存在的腐败视而不见,或者就是监管不力,使得行贿的查处要依靠群众的举报。
二是,药商为何总能靠行贿取得成功,药价竞标机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据报道,王尊合推销给医院的“劳克”结核丸,通过给医生返利,最终以出厂价的近5倍售出。明眼人都知道其中蕴藏着暴利,为何药价竞标的重重环节竟不能阻止这款产品入选?药价竞标机制中的市场竞争原则哪里去了?
事实却是,这种药价竞标机制被把持在个别负责人手上,参与程序审批把关的相关人员又成了利益均沾者,在通过潜规则获得返利后,彼此结成了利益同盟,使竞标程序成了摆设。
很显然,当务之急就是从监管上严格把关,一方面,要让药商行贿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以儆效尤;另一方面,要从制度上完善对医疗机构、医生参与药品采购和药价制定的全环节监管。而根本上,则需要从药价竞标机制上着手,用阳光化的运作激活这一机制,比如公示药品出厂价、流通成本等等,扩大民众参与监督的空间,从而使之真正成为遏制医药腐败的撒手锏。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