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郑州街头几名农民工在摆地摊卖别墅,“别墅”旁边的木板上面写着“卖别墅,建筑面积:300-400平方米,联系人:信阳100多农民工”字样,并表明“欢迎各路贪官前来购买”。(1月15日 新华网)
“卖别墅”、“贪官购买”,当这两个关键词交织出现于路人视野时,或许有很高的注视率。而这恰是几位农民工在凛冽寒风下蜷缩着蹲在街头摆摊卖别墅的真正目的。年关到了,可辛苦劳累了一年的工钱遥遥无期。只能“卖别墅”来无奈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无人为这种吸人眼球的“创意”喝彩,有的只是辛酸和悲怆。春节临近,人们都会念叨一句俗话,“有钱没钱回家过年”。然对不少农民工兄弟来说,他们的回家路总是布满艰难和辛酸——拿不着工钱,如何回家面对妻儿父母?如何交付孩子下学年的学费?显然,农民工艰难讨薪的背后,凸显的是农民工权利的贫困,令人深思。
由此想到时下网上热议的农民工称谓问题。近日, 李方平等八位律师、学者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提请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并借此推动城乡户籍平权(《大河报》1月12日) 。“农民工”称谓是否真的存在歧视,应该说不是问题的关键。当农民工总是为讨薪而奔波,甚至不得已而采取跳楼等极端方式要回血汗钱时,既使再动听的称谓,恐怕也难掩农民工的现实生活窘境。
而且,既使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虽然去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中新增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即恶意欠薪罪。然较之于同时入罪的“醉驾入刑”,恶意欠薪罪很少让人关注,鲜见欠薪罪判案。欠薪频发,判处的案例却廖廖无几,这种反差,用一句量刑标准不具体来解释难以服众,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反映出了法律以及社会对农民工这个群体生存和认同的尴尬。
刺骨寒风下农民工街头卖别墅是一种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彻底让农民权利去贫困化,需要法律给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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