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日新规,将城管局改为市政府直管,有执法权,而此前,城管局是市容委的二级局。(11月11日新京报)
争论日久的城管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北京终于破解了,城管脱离原来的市容委,由二级局改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尽管规格略低于市政府直属机构,但是,这一“正名”让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得到正式确认,应该说是个了不起的破冰。
不过,这还只是身份认可,要使城管执法真正走向规范文明,核心还在城市管理理念的根本转变和执法者整体素质的切实改善,这可不是“规定”可解决的。
近年来城管执法之所以受到质疑,城管形象之所以不佳,其实并非天然地缘于对其身份、合法性的不认可,而是因为一起又一起粗暴、野蛮、违法执法事件,让人在纠结、不满甚至愤懑之余,开始注意、追问其“出身成分”,进而呼吁纠正城市管理执法乱象,促进城管走上依法、规范执法轨道。
更重要的是,城管执法长期以来不招待见,固然有方法问题,但根本原因在于城市管理的理念存在误区,视小摊小贩的存在为异类、包袱,与城市的环境形象、现代文明格格不入,进而习惯了赶、罚、没收乃至于动粗。
其实,正视摊贩生存需求、市民消费需求,通过科学规划、有序管理、有情引导,给摊贩一席之地,是社会的共识,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议,要求各地发展早晚流动摊点、周末车载菜市,以促进和繁荣农副产品的流通,这些恐怕才是城管执法理念的新方向,也是城管“变身”的关键。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