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不终结,立法阻强拆只是幻想

2011年11月10日 07:15   来源:红网   傅亚丽

  从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到广西北海银滩强拆事件,近些年来,违法违规强制拆迁及各种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不断上演的强拆悲剧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今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后,情况并未出现根本扭转。(11月8日《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违规强拆、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为此,今年1月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规范拆迁行为。但是,时间过去了10个月,情况依然没有出现根本扭转,法律并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试图从立法上解决现实中的强拆问题,显然是立法部门过于天真,高估了法律在中国社会的影响力。其实,拆迁户与地方政府双方的利益博弈,远非法律能够解决。地方政府需要土地财政、开发商需要更加低廉的土地价格、拆迁户永远希望有更多的补偿,三方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很难通过一纸法律轻易达到。

  强拆也好、依法拆迁也罢,只要三方中有一方的利益没有达成,拆迁行为都不可能顺利完成,而其中受损最多的依旧是拆迁户。毕竟胳膊扭不过大腿,最后只能以自焚、跳楼相逼,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利益。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法律,充其量只是现实拆迁行为中的一种参考,如果通过依法拆迁仍然无法达到拆迁户的心理预期,地方政府或相关拆迁单位也只能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强拆,“土地财政”这个生命线,是万万不能动的,这对于地方财政而言至关重要。

  所以说,强拆,不过是土地财政下衍生出来的产物,若从根本上杜绝强拆现象,立法只是权宜之计,最根本的还是地方要发展能够带动一方经济科学有序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不再靠“卖地为生”,当经济发展独立于土地之后,强拆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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