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绿领巾究竟伤害了谁?

2011年10月19日 09:49   来源:新华网   
    陕西西安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为部分学生发放绿领巾,要求这些学生进行佩戴。据该校教师解释称,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没有红领巾,所以该校便为这部分学生发放了绿领巾以资激励。但家长并不认可这一做法,指责此举会对孩子心理造成极大创伤。(10月18日《华商报》)

    中国人讲究“有教无类”,因此也往往忘了另一句古训,“因材施教”——前者强调受教育权利的平等性,而或者则强调受教育者的差异性。我国基础教育的动辄得咎,可以从这条“绿领巾”上窥斑见豹:你不给孩子发“绿领巾”,他说你不平等,为什么有的孩子有红领巾、有的孩子脖子上光溜溜?你发了“绿领巾”,他还是说你不公平,为什么有的孩子活该红色、有的孩子就要与绿色为伍?譬如西安市教育学会会长就认为,“绿领巾虽不是差生的标识,客观上已变相给孩子划分了等次,这容易让孩子幼小的心灵产生自卑感,不利于心理健康”。

    为什么戴了绿领巾就自卑、不健康了呢?须知绿色不代表生命活力、清新自然吗?至于“划分等次”之说,确属欲加之罪:孩子用的文具是不一样的,穿的衣服是不一样的,父母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也是不一样的。社会层次的区隔,是与生俱来的事实,有什么不能接受并试图粉饰的理由?即便抛开物化的现实不谈,每个孩子的天赋或智商有所差异,更是不争的事实,譬如体育课,能跳的高度、能跑的速度,“层次”是自己划分出来的,至于音乐课的节奏感受或五音不全,更是无伤大雅的桥段——学校或者社会应做的,是让孩子从小就接受先赋的差异,并告知这个社会有公平正义的制度,足以让后赋的努力获得等值、甚至超值的回报。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第十条规定:凡是7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的,向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可成为队员。可见,年龄不是必须戴红领巾的理由,中间起码还有个“批准”的程序。没戴红领巾,当然会不高兴,家长要做的不是夸大这种“不高兴”,而是将“负激励”化为向上的动力。考不到第一名,孩子也会不高兴;买不到名牌玩具,他们还会不高兴,是不是所有的“不高兴”都是一种“伤害”?究竟是孩子的心灵受伤了还是家长攀比的势利心未得满足?

    绿领巾,真的那么刺目吗?如果我们告诉孩子,绿色代表希望,系上绿领巾的孩子更像茁壮成长的小苗,这何尝不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又何尝不会树立起孩子们的自信心?再说,在新入学的孩子还没有戴上红领巾之前,先让他们佩戴绿领巾,既能激发孩子对红领巾的向往,还能有效地区分新同学——这样的创意,果真不可宽恕?事实上,在上海,早在1980年左右便有学校开了绿领巾的先河,其后全国多个大中城市纷纷效仿,至于佩戴绿领巾的各色志愿者,在各大城市、各种活动中更是时有见闻。绿领巾,何“丑”之有?

    当然,如果只是因“成绩”或所谓“思想”便给孩子区分出红绿色彩,确实有悖教育理念。然而在人本教育矫枉过正的今天,挫折、困难、甚至失败,百年树人的教育也该到了重拾“人间烟火”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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