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崇高的理想才有价值

2011年05月17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朱文鸿
    曾经有这样一则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某地幼儿园一女童的理想是“当贪官”。虽说是童言无忌,但从深层次来看,它折射出当今社会的一种不良价值取向,那就是理想的庸俗化倾向。这需要引起高度警惕和深入思考。

    理想,指的是人们对于自身及国家、社会等未来发展状况的设想和希望。从一定意义上说,理想集中反映了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想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体现了人们对真善美、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理应具有崇高色彩。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条件下,崇高的理想始终是激励人们积极进取、顽强拼搏、不懈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一个人失去了理想,就失去了精神依托;一个国家、民族或政党失去了理想,就失去了精神支柱。共产党人更强调树立崇高的理想。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回顾历史可以看出,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党始终坚持“为国家图富强、为人们谋幸福”的崇高理想,并由此形成了不懈奋斗、敢于牺牲的伟大精神。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理想和精神的支撑,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才能从黑暗中看到光明、在曲折中坚定方向,经受住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战胜重重艰难险阻。

    理想是具体的,有大有小,因人而异。但无论什么样的理想,如果失去了崇高色彩,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意义。比如,把追求虚荣、享乐作为目标或许也可以称为“理想”,但诚如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所言,这只是一种“猪栏的理想”。这样的“理想”背离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背离社会发展进步的方向,是庸俗甚至有害的。在革命战争年代,它容易使人经不起生与死的考验,丧失革命气节,沦为逃兵甚至叛徒;在和平建设时期,它容易使人经不起利益的考验,或见利忘义、贪赃枉法,或迷失方向、浑浑噩噩。这是为许多事实所证明了的。

    毫无疑问,我们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目的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共产党人并不讳言物质利益。在当今时代,每一个人都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都可以确立自己的理想。不过,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理想反映并由社会存在和社会利益关系所决定,因而应当建立在现实社会生活基础之上。即使是个人的理想,也应当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如果过于狭隘、失去崇高色彩,就可能只是一种“自我设计”,于人于己都无益处。应当看到,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个别人出现了理想庸俗化的倾向,比如贪图享乐、追名逐利,甚至唯利是图、想“当贪官”。如果这种倾向蔓延开来,就会腐蚀人们的精神、意志和信念,就会污染社会风气,损害改革发展大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个理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等价值理念。每个人的具体理想可以丰富多样,但都不能偏离这些价值理念。对党员干部而言,还应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恪尽职责、乐于奉献”等观念和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筑牢精神支柱,激发奋进力量,更加自觉地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推动发展、造福人民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理想、体现自身的价值。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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