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要让百姓有个盼头

2011年01月28日 10:26   来源:大河网   韩青

   26日,家住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街红艳社区142号5楼4号的罗女士向媒体反映,全家老小11口人蜗居在50平方米的租住公房内,2005年开始申请廉租房,至今仍无着落。(1月27日《长江日报》)

  根据《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的15日内进行审核和公示,如认为申请家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整个程序走下来,两个来月也就足够了,但罗女士一家走了5年,连社区主任都换了两届,等到的却是一个“据说已经批准”的消息。

  如果说这些特困家庭无法入住是因为房源不足的话,那已经住进去的都是什么人呢?笔者在网站上查不到相关信息。《办法》规定,公示环节只是在申请家庭所在社区进行。但由于申请家庭分布广、密度小,这种公示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所以,应该考虑在房管局官方网站上对申请者和入住者的信息以及租金补贴等进行长期公示。

  另外,政府提供廉租房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平,但公平除了要在资源和机会上向弱势群体给予适当的倾斜和照顾之外,还要保证在弱势群体之间公正分配。《办法》规定,对于取得廉租房资格的家庭,由区房管部门制定办法评分排序后分批确定名单。但标准要是不透明就会给官员带来权力寻租的空间,因此,评分标准必须通过公示征求意见,要将申请家庭的提出申请时间考虑在内,人大也要起到监督作用。

  廉租房要让百姓有个盼头,一方面需要房管部门进行完全、真正的信息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另一方面要在分配程序上做到公平合理,在评分排序的标准制定上凝聚群众的智慧和意见。在这两点上,武汉市房管局目前做得还远远不够。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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