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中纪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称康日新、许宗衡等大案要案已经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该名官员表示,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关于腐败越反越多”的看法是不正确的,反腐无效论、无用论毫无根据。(《新京报》1月7日)
公允而论,中国的反腐败事业从未停止过,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些,都是不能被抹煞的事实。而在反腐败事业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反腐无用论”的论调,恐怕有其复杂的生成逻辑,中纪委可以对此表达自己的立场,但若要说“毫无根据”,则显得为了维护立场,而失去了应有的探询舆情由来的省察之心。
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这几年挖出了那么多大案要案,处理了那么多贪污腐败分子,“反腐无用论”却仍然甚嚣尘上?是宣传不够吗?显然不是。传媒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发达,而经由立体传播的轰炸,反腐案例做到了最大程度地昭告天下;难道是民意胡搅蛮缠,非要辱没纪检监察部门的成绩?就更不是了,每一桩腐败案件的处理,都会赢得人民的拍手称快。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必须要说的是,民意的表达有其非常感性的一面,你不能指望它的表达是极其严谨的,讲究义理、考据和辞章,这终究不是写论文。民意的表达,一定程度上,诉诸于“感受”。既是“感受”难免就有其简单粗率的一面,但也并不能就此说民意的感受就是完全无理、虚妄和缺乏根基的。很多时候恰恰相反,在民意的感受中潜藏着至少是“部分的真理”,而这又恰恰很可能是被忽略或者不愿正视的真实。
如果说“腐败越反越多”的感受是经不起推敲的,那么,“腐败已经生成为一种官场的亚文化”的感受,就不能不说是敏锐和真实的。我相信,所谓“反腐无用论”的论调,并非是基于民意对反腐机构工作诚意、能力和成绩的不信任,而是基于对滋养腐败文化的那种黑暗土壤始终得不到根本整治的悲观和无奈。
对于反腐事业大有裨益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经过经年热烈讨论,却一直得不到颁行。于此,人们显然有理由认为,在反腐事业缺乏顶层设计的情况下,抓住一个腐败分子是很容易的,但若想从根本上涤荡腐败现象则是难于上青天。制度化反腐长期裹足不前,贪污腐败分子被抓就只能是偶然和意外事件,而不是一个必然事件。
其实,不仅官方在反腐,民间同样也在以自己的方式反腐。官方对于反腐成就有自己的考量,民间同样也有自己的一套考量系统。中纪委可以把“2010年受党纪处分人数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为1.5‰”作为依据,得出“官员的主流是好的”的结论,但民间依靠自己的所见所闻,也有理由对此结论嗤之以鼻。因为,在一个不健全的反腐制度下,还有多少腐败官员在深度潜伏,尽可以无限遐想。
被“人肉搜索”出来的腐败分子,权力内讧暴露的腐败分子,“后院起火”揭发出来的腐败分子,小偷偷出来的巨贪,遗失银行存折露出狐狸尾巴的巨贪,凡此种种,可不是纪检监察部门反腐反出来的。诸如此类的事情,挂一漏万,只能说是冰山一角,再怎么好意思说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
“反腐无用论”或许是意气之见,但却隐含着民意的焦灼和无力,更暴露出制度反腐的巨大局限性,千万不要只有驳斥,而没有反省。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