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法治 也需要人心

2011年01月06日 09:16   来源:南方日报   周虎城

  2010年12月29日14时许,在福州市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5岁老人孤身外出,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者无人出手相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立即在网上引发热议。其实,这已经不是孤例了,自从2007年南京徐老太事件以后,扶助倒地老人已经逐渐成为稀缺事件,人们即使愿意施以援手,也无人敢因此而承担可能发生的索赔。帮助别人却还要被索赔,听起来确实是天方夜谭,但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发生以及法官的不当判决,即让施以援手者彭宇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已经逼迫人心不得不选择冷漠。这样的判决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并不仅仅是赔偿费那样简单,而使人们对司法的信仰产生了严重动摇,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是否会遇到像彭宇案那样的糊涂法官。

  彭宇案的判决已经过去三年了。三年的时间里,中国发生了多起老人倒地事件,相应地也发生了多起倒地老人无人敢扶事件,一个案子的判决造成如此深远和恶劣的影响,足以说明不公正的审判会让整个社会付出沉重代价。为什么如今信访热一波接一波,而法治却一而再再而三地陷入尴尬境地?为什么人们更愿意找书记而不找法官?归根结底,在于司法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彭宇案这样的判决促使人们逐步对司法失去信心。一个判决公正的案件可能不会传播甚广,但一个判决不公正的案件尤其是关系到人们日常行为的案件却很容易进入人心。一个坏的法官让人们对司法失望,中国司法系统理应反思中国法官人群的构成和法官制度的既有弊病,为什么会让彭宇案那样的法官呆在如此重位上?糊涂法官糊涂判,一场糊涂人心衰,不值得啊!

  可是,我们毕竟要信仰法治,如果我们不对法治抱有期望,难道要对人治抱以期望吗?人治的良性鼎盛或可让百姓得一时一地之福利,但人治毕竟是靠不住的,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之祸用罄竹难书来形容亦不为过。即使清官式人治、高效率之人治有时候会让人迷惑,认为在中国推动社会进步,还是强有力的人治更可靠,但越是高效率的人治,越容易一不小心犯下惊天巨祸。所谓“三年自然灾害”的历史教训怎地就突然遗忘了?不该遗忘。无论是司法界人士还是民间,其实都应当给法治做加法,而不是给法治做减法。彭宇案所做的减法,遗祸迄今,其他类似于彭宇案的判决更是一案接一案地摧残民间对于法治的认同感。正因为此,法官非常重要,一项公正的判决,会让人民重塑对司法的信心,而这样的信心,如果日积月累,一点一点增加,法治信仰不就树立了,人们不就逐渐改上访为“法庭上见”了吗?

  法治我们需要,人心我们更需要。如果一个社会道德底线失守,如果冷漠满布于街市,如果敌意感纵横于民间,法治也好民主也罢,果真能真正推进吗?人,还是理应有一些信仰的,在这种信仰之下,人们应主动扶助倒地老人,而不思虑其他,因为这是美德,这是对于基本道德的信仰。一个社会总是需要仰望星空,否则,伴随着道德沦丧的是丛林法则的盛行,是弱肉强食的肆虐,是暴力文化的喧嚣,那便离社会的崩溃不远了。

  但愿只是盛世危言。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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