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终于抛弃了“镜头前的神勇”

2010年12月13日 07:50   来源:扬子晚报   时言平

  公安部表示,过半娱乐场所涉黄,扫黄将常态化,每周不少于一次。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12月11日《新京报》)。

  临近年底,又是各种“风暴”、“专项行动”集中的季节。公安部明确对扫黄“常态化”的诠释,较之意在表功的“风暴”和“突袭”式执法方式,更受到公众欢迎。“卖淫女”的称谓变化,意义也不仅在字眼的改变。

  缺乏常态化的管理,恐怕是“过半娱乐场所涉黄”数据产生的根源所在。而这,也是导致“割韭菜思维”和运动式执法的动因所在。常态化的执法管理无疑是繁杂琐碎的,更重要的是不容易产生政绩效应。缺乏常态化的执法态势,公权力所承载的公共服务职能,很容易异变成某种政绩算计。维护好日常治安,就是重视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大鸣大放的运动式执法,最终会让执法者迷失在镜头前的神勇中。

  无论是公布扫黄照片还是“绳牵卖淫女”,无论是游街示众、公判大会还是对于嫌疑人的歧视性称谓,这些有损法治形象和公民权利尊严的行为,几乎都是出现在具有政绩色彩的执法行动中。而“卖淫女”向“失足妇女”称谓的改变,谈不上进步,而是某种救赎,因为执法者对性工作者以及其他嫌疑人的歧视性称谓,实际上是背离了法治。强调尊重“特殊人群”,不是执法情怀,而是法律的刚性要求。

  由政绩冲动到审视职责所在,由表现神勇到注意特殊人群的称谓,公安部的表态效果如何尚待观察,但理念进步应予鼓励。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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