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朱慧卿
或者还应该庆幸,深圳市终究没有连低保也不放过,一定要给马化腾等人留一份;杭州市终究没有连伤残补贴也不放过,一定要给杨澜、余华、朱德庸等人,以及在杭州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或部门主管们留一份,只是给予房补,或者提供景观别墅房似的保障房,以及人才专项用房。其中,人才专项用房实行政府定价,由市物价部门根据项目开发成本核定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类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新华社12月7日报道)
不可以这样做的。尽管可能有声音辩护说,这样做,是为了发展城市经济,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尽管,甚至会有声音辩护说,这样做,几乎为国际惯例,稍具规模的企业投资,或者只是企业总部搬迁,都应该能得到优待。但如是之上述辩护,如果真的出现了,亦不过看似有理,其实却在偷换概念。
即使是优待人才,只能建立在直接的增量的基础上。国际惯例上,相关企业为什么能获得优待呢?因为他们的投资,他们的迁入,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增加了地方的就业机会,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具体的优待,只能在既定的权限范围之内,经正常程序通过,直接予这增量部分的经济以一定程度的税费减免或返还。所谓增量,指与整个社会有关的经济当量,如企业营业额,利润总额等。反之,如马化腾等人的个人收入与私生活,只与他们个人有关,而与社会没有多大关系,就不应该享受特别优待。
现实些说,以目前中国的招商力度,在行为本身予社会的经济增量意义上,几乎可以断言,马化腾等人早已得到优待,却还要在个人收入与私生活方面享受特别优待,那就不是在分享行为本身的社会增量意义的红利,而是跨越了优待的界线,合谋着出卖、攫取既有的公共财富。那样就可怕了,落实在制度设计上,就是譬如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征收就应该倒过来,由低向高实行累计,月入10万元以上者应免交,月入千元左右者交45%;低保者,直接改名叫高保好了,没开着宝马车,就不能入围。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几乎要崩溃掉。
同理,政府的文化支出,可用于资助文化人社会意义的文化项目,却不能用于文化人的个人享受。
所以说,深圳市与杭州市错了,首先错在逾越了公共行为的界线,侵入了私生活领域,罔顾现代文明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甚至连基本的传统道德都不要了。其结果,便一边是谬赏,给予特定对象之行为社会意义以外的奖赏;一边是克扣,克扣了公共财富去谬赏前者。而且也真够给力的,2010年,杭州的11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指标中,上述之所谓人才房就占到50万平方米,想想那不断曝出的关于其他类经济适用房分配过程中的权力主导新闻,我有些怀疑了,最后能有几平方米真正提供给相对弱势群体。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