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对农村党员构建考评体系,设定五星评定法,四星以上党员可优先贷款。(11月8日《人民日报》)
将人的品德用划分等级的考核办法来衡量存在问题。一者,人的品德用分数、等级或小数点来划分,本身就是一种谬误;二者,但凡非客观性的考核,总免不了官本位和人为因素的干预,所以普通职员能评上五星、村书记村主任只被评为一星以下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对于这套被当地政府誉为“增强了农村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做法,自然也逃不出这两点质疑。
此评定体系还与优先贷款的特权有所关联,更令人生疑。一些需要贷款的农村党员,可能就会为了取得这个权利而努力表现。即便抛开其中的人脉关系,即便该党员的最后品级是自己的积极表现争取得来的,其作为一名党员如此突出表现自己的目的和动机也并不纯正——是为了完成党员的使命和责任而表现,还是为了贷款特权而表现,自然就很难判断。
哪里有利益,哪里就会有特权的魅影,这是亘古不变的定理。以农村中的低保领受现状为例,湖北省今年初清查骗保现象,截至6月份,共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01526人,占清理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总人数的6.2%。管中窥豹,诸如优先贷款与党员星级评定,自然也不会那么纯洁无瑕。
而且,贷款权利应该是一项平等的公民权利,它既不应该依照政治面貌赋予,更不应该依照党员是否优秀这样的内部评定体系赋予。就算有条件,也应该是金融体系内部的“信用评价体系”,根本与政治面貌无关。相关部门非要在这种平等的权利之中,赋予许多不平等的内涵,着实令广大共青团员与农村群众失落不已。
囿于以上无法摆脱的现实遇境,“党员星级评定”虽然表面光鲜亮丽,却很容易搞成特权通行证。此通行证本身,不仅存在许多无法避免的作秀和作假成分,其在社会平等权利的赋予上,也构成了对其他农村群众贷款权的戕害。前者事关党员内部平等,后者关乎整个社会的干群关系的平等,其危害自然不言而喻。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