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抗生素滥用”要有国家标准

2010年10月22日 08:24   来源:武汉晚报   吴帅 医生

  13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公众慎用抗生素,对抗生素使用要坚持不随意买药、不自行选药、不任意服药、不随便停药的“四不”原则;14 日,卫生部官网发布《专家解读耐药细菌知识》,再次重申这一意见。虽然提醒和呼吁接踵而至,但一些医院和药店滥用、滥开抗生素仍是公开的秘密。

  一位基层医生在某医学论坛发帖,谈到他成功收治一名急性扁桃体炎患者的经历。但同行们却多半给出负面评价。因为他们发现,这位医生总计给患者使用了五种抗生素药物,而患者根本没有办法及途径去判断治疗方案的利弊优劣。这说明,病人只能选择“在最短时间治好病”作为主要标准,来判断医生及诊疗服务的好坏。

  这种功利性太强、不甚合理的判断标准,鼓励一些医生去选择滥用抗生素。因此,在“何谓抗生素滥用”问题上,我们应该有一种国家标准。哪些常见疾病不需要使用抗生素?哪些疾病应该使用抗生素?应首选哪一种抗生素?使用抗生素的规范疗程应该是多少天等等。除此以外,我们还应该建立一种按照医疗机构级别,遵循从低级到高级的原则,来配置使用抗生素药物。

  据我所知,在香港,门诊及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是不允许进行静脉输液治疗的;在英国,医生不得给患有轻微耳道感染、咽喉痛、扁桃体发炎、感冒、咳嗽、鼻窦炎、支气管炎的病人开具抗生素类药品处方。在这些问题上,我国同样应该有明确而具体的国家卫生标准。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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