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倒恶霸”是一个危险信号

2010年07月22日 08:31   来源:光明网   彭冬明

  今年4月,50多名村民手举横标,跪在化州市政府门口,要求市领导接受其“还我土地,还我活路”的投诉,引起省领导重视。遂即成立市长牵头的调查组,最终查出市人大代表刘玉德纠集恶势力,侵占田地等罪行,警方于7月19日铲除了该涉恶团伙。(金羊网-新快报7月21日报道)

  刘玉德的罪行有四,一是霸占资源,侵占农田毁坏山林;二是垄断行业,驱赶同行独霸市场;三是挖毁公路;肆意殴打执法人员;四是暴力开路;马仔作恶为祸一方。此“四宗罪”,可谓宗宗罪大恶极,如今罪魁祸首刘玉德及其涉恶团伙已被铲除,“跪地上访”的受害村民也该额手称庆了。纵观该涉恶团伙行恶及其被除始末,虽然恶霸被除,却让人高兴不起来。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有两个条件,一是良法;二是良法得到普遍的遵循。立法很重要,立法才有法可依,遵守法律才使得法律的存在有意义。按照国家机构的设置,由独立的司法机关保障法律普遍被执行。

  刘的罪行始于1996年,至今已涉嫌刑事案件15宗,涉嫌治安案件30多宗。 刘违法乱挤达十数之久,却一直逍遥法外。经“下跪上访”一事,由市长任组长成立调查组,短短数月时间,调查组将刘及其团伙的十数年的数十宗查得清清楚楚,效率之高让人咋舌、让人激动。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是执法机关的职责。但是难道刘的团伙犯罪十数年,执法机关却没有动其一根毫毛,难道是破案水平有限吗?但是09年,刘玉德公然殴打执法人员,暴力阻止执法。这样的面对面的冲突,可谓证据确凿,却依然无可奈何。是执法无能还是执法阻力太大,个中缘由应该好好调查。

  刘团伙对村民的肆意伤害由来已久,想必村民“上访”已不是一次两次而止,到了走投无路之时,村民不顾自身尊严,跪在市政府门口乞求市长“还其活路”。事情经媒体一报道就“闹大”了,一时成了焦点,特别是还引起了省一级领导的重视。市政府遂即成立了调查组。

  一个以市长为首调查组,短短数月就将刘及其团伙的罪行调查地一清二楚,效率甚高。这也应验了一个事实,只要行政领导一重视,“调查组”一出马,各种带“官彩”的违法乱纪行为就会被立马查清。如此才会有村民渐入绝境之时不跪检察院、不跪公安局,径直跪倒市政府。

  没有外界和领导的压力,恶劣违法十数年无人问津,领导一重视就迎刃而解。这严重破坏了司法机关执法的独立性,并向公众传达出一个错误信号:只有上访引起领导重视才能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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