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右任作品去向调查应引入第三方机制

2010年07月02日 07:18   来源:红网   黄建安

  针对外界对于右任书法作品有可能被私分的质疑,日前陕西咸阳“122幅于右任作品去向”调查组组长、咸阳市政协副主席李文化称,“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122幅于右任作品或外借,或滞留三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华商报》7月1日)

  于右任作品的去向经过一番折腾,总算有了一定的眉目。这些作品因“历史原因”,或“外借”,或“滞留”,或“保管”,但绝对不是外界所言——“被私分”;这真应了一句“窃书不算偷”的大道理。

  但据李文化的向外界发布的消息,还有不到10幅作品“正在收回中”;可透看他的“发布会”,事实的真相远不明白,仍然让人觉得模凌两可,似是而非。首先,从调查这起案件的主体来看,咸阳市政协(纪检组)作为牵头单位就让人一头雾水。本发生在咸阳市政协内部的案件,由自己查自己如何避免不自说自话让人对结果疑窦丛生?其次,这个李文化也太有文化,他的所言句句都是有道理,似乎此事从一开始就与咸阳市政协无关。对于已“基本查明下落”的不到10幅作品,他先说“有人持介绍信和借条字据”“借走”了,后又说“因时间久远,其中一名经办人已去世,有些细节还需核实”云云,他还说其中有些作品被保管在个人家中。最终去向如何,其中还有何考虑,谁都说不清。李文化像在打哑迷,最后当然只有李文化自己知道了。

  大家心知肚明,李文化是咸阳市政协自己的人,由他牵头查案和向外发布消息,从一开始就使信息本身大打折扣。身为政协副主席,他最好回避这一案件,取而代之的是引入第三方调查机制。否则,案件的真相如何发布、结果如何,让人不可信,也让人不能信。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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