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当以“法”为绳

2010年06月01日 09:25   来源:光明网   汪红光

  自5月10日起,江西临川、山西临县等地方政府先后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县城内所有网吧在高考期间一律关闭,以营造一个良好的高考环境。(《南方都市报》2010年5月31日)

  对地方政府的这项强制措施,有不少家长叫好,认为政府针对地方实际,积极服务于高考,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氛围。但也有一部分家长和网民,对此表示困惑:即便为了高考,人民政府也不能违法行政?

  仔细想来,江西临川与山西临县强制关闭网吧人为营造高考环境的“举措”,确实有违法行政之嫌。临川文化局网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熊光辉也对记者坦承:“我们这样做,合情合理不合法,确实超出了行政许可职权范围”,但“为了临川教育这个品牌,我们不得不这样做。”言下之意,网吧成了影响地方高考成绩的重要因素。唯有强行取缔或关闭网吧,才能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

  果真如此吗?非也。

  众所周知,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因素很多,既有智商因素,也有情商因素,还有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地方网吧盛行或管理不善,造成未成年人上网成瘾,对学生的学习有影响是肯定的,但这只是环境因素的一个方面,且不是决定性因素。真正决定学生学业成绩的要素是智商和情商。相关部门“平时不烧香”未加强网吧的有效管理和规范,仅仅靠这种“急时抱佛脚”的临时措施,是解决不了未成年人上网成瘾的根本问题的。

  还要看到,地方政府打着为民旗号大开违法行政之门,实际上是为公权滥用、权力泛化等官本位横行鸣锣开道,如果任其发展,必然导致公权失控、权力腐败的社会恶果。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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