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令动得了烟民的烟杆吗

2010年05月11日 09:03   来源:中国网   李妍

  一根烟,将挑动多少烟民的神经?对有烟瘾的吸烟者来说,个体戒烟之难,难于上青天。可倘若以公共卫生之名,借《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之力,给众多烟民戴上一顶戒烟的紧箍咒,实效又将如何?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出的要求,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为此,卫生部规定,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一次通报批评。(5月10日 中新社)

  世卫的此项控烟目标并非新谈,早在几年前中国签订并批准《烟草控制公约》之后,对公共场所的禁烟规定就已经进入倒计时。此番随着禁烟时间表的临近,卫生部重提禁烟,尤其当禁烟区域涉及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等涵盖面积较大的场域时,引起烟民们的一片惊呼与禁烟人士的一片叫好便不难窥知。

  新规尚未实施,舆论赞弹之声却早已泾渭分明:赞者认为公共场所禁烟是社会文明的共识,它保护了不吸烟者免受二手烟“毒害”的权利;弹者意见却有分流,以烟民为代表的反对者自然认为禁烟区域过广,一定程度已剥夺了吸烟者抽烟的自由,而更多的人则站在新规实施成效的立场,对新规能否达到禁烟效果,能否令行禁止提出了质疑。

  弹者立场虽分为两拨,但其最终意旨却显然殊途同归——在涉及面积如此之大的禁烟区域,缺乏强力监督的规定能否完全禁得住烟民的烟斗?在根深蒂固的吸烟习惯面前,如此之大的禁烟面积,又让那些多年的老烟民们到何处抽烟——禁烟面积太大,或是人们为禁烟令纠结的根本。毕竟,绝大多数人的绝大多数时间,除了在家里,就是在新规所言的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可如果要让那些嗜烟如命的烟民突然集体放下烟杆,从此不再做饭后一支烟的快活神仙,却也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某种程度来说,禁烟令本身就是一场烟民个体利益与公共健康利益的博弈。可若非要坐观禁烟之实效,此前上海、广州等地立法在公共场所禁烟,或也可作镜鉴。据称,广州针对办公室禁烟的立法,就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而上海禁烟令实施之后,部分公共场所的禁烟令却形同虚设。

  用此案例说事,不是消极应对公共场所禁烟。毕竟,禁烟之难,不是非要把视野放诸国内才可见真章的东西。倘若把视线调整到身边的场域,就会发现这样的案例其实无处不在。就拿各单位自行规定的办公区域禁烟来说,禁烟令往往是开了禁、禁了又开,这其中有多少上行下效的因素?若是再看看让周久耕倒掉的“天价烟”事件,事后创意百出的裸体烟也实证了,即使烟草成为问题官员倒台的催化剂,某些官员也依旧习惯沉浸于公务烟点起的那片烟雾缭绕的办公室和会议厅。烟瘾若此,在“民以吏为师”的语境下,若要禁烟,看来非得从塔尖阶层进行管控,否则恐难取得实效。

  也有人说了,控烟公约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烟民彻底戒烟,与其明令公共场所禁烟,不如釜底抽薪,干脆直接禁止生产香烟这就不仅涉及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博弈,也涉及到了公共利益与经济利益博弈的问题。其实烟这个东西,对国家也好,对烟民也罢,都是“痛并快乐着”的东西,各种利益缠绕其中,本身就是难解之题。

  若非要从多重利益博弈中分辨出禁烟的解决之道,大概也只能依靠数学极限中的无限接近之法,也即个人、经济利益面对公共利益时都妥协一步,靠监督、制约、管控最终无限接近禁烟目标:烟草专卖能一定程度让渡自己的广告宣传利益,从烟盒警示做起,运用各种手段让人们自觉远离烟草;在不能完全禁止全民吸烟的情境下,适当开辟吸烟区域,避免无处过烟瘾的烟民在禁烟区域吸烟,在此条件下再加强对禁烟区域的监督管控。

  恐怕也唯有如此,禁烟才能真正拥有良好开端。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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