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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烟”需要政府部门带头

2010年05月11日 08:07   来源:齐鲁晚报   赵 勇

  在公共场所吸烟,其实与乙肝歧视一样,也有着巨大的惯性,也需要政府部门步调一致地率先垂范——政府要民众做的事,自己首先要能做到。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国家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

  明年能不能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这是个相当大的疑问。禁烟面临的阻力,不仅来自巨大的烟草税收,也来自3.5亿烟民的习惯性抵制。推行禁烟,立法当然需要,但现实中,法律往往会遭遇执行难,搞得不好,为禁烟立的法,很可能就只能贴在墙上看看。事实上,类似的情况,我们已经见得太多——如果法律没有一个顺利执行的土壤,就必然会被现实消解。

  现在距卫生部设定的“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起始日”还有6个多月,时间可谓相当紧迫。坐等明年开始禁烟成功,未免过于天真。在这半年多时间里,必须为明年的全面禁烟营造一种顺畅的条件和达成共识的氛围。在这方面,政府部门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卫生部要求今年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但很明显,光靠卫生系统一家提前试点禁烟,还远远不够,其他政府部门也应该一起跟进。要求各政府部门提前半年试点禁烟,并制定相关的法则,这一点,卫生部做不到,必须由上级下发文件,才有执行力。

  事实上,在2007年12月15日举行的“中国控烟履约高层研讨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等百余位专家就呼吁过各部委带头禁烟。可惜的是,时至今日,也只有陈竺主管下的医疗卫生系统开始试点禁烟,其他政府部门则未见响应。不仅没见响应,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官员甚至还说出过“禁烟影响社会稳定”这样的话,可见,由于利益取向不同,禁烟在一些政府部门之间,并未达成共识。

  在公共场所吸烟,其实与乙肝歧视一样,也有着巨大的惯性,也需要政府部门步调一致地率先垂范——政府要民众做的事,自己首先要能做到。可惜的是,现在我们看到的,还只是卫生部的单兵突进,它的单薄,让明年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变得悬念丛生。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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