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药“廉价小白鼠”需要维权

2010年04月13日 07:10   来源:武汉晚报   耿海军
    目前,排名世界前10位的制药公司,都把全球的研发中心逐渐转移到中国,并加大了在中国原装药生产的投入。(新华网4月11日)。

    应当说,巨大的消费市场以及相对便宜的劳动力,是吸引跨国药企的诱因。

    但是,需要警惕的是,药品与其他商品不同,蜂拥而至的国外药商有可能有另一种动机和后果——将中国打造成人体临床试验基地。

    据媒体报道,目前有60多家跨国医药企业在中国进行着近100个项目的一期临床试验。每年有800多种国外新药进行人体试验,每种药需要30名左右的试药人员。国内直接参与试药的相关人员有数万人,如果算上大面积的采样对象,至少在50万人以上。

    为什么跨国药企特别青睐将临床试验“重任”交给中国?在西方国家,试药风险极高,甚至可以追诉20年以前的临床试验事故,赔偿可以达到数千万美元。

    除此,试药程序极为严格: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知情同意程序,不能使用隐瞒、欺骗、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患者有权了解诊治过程的全部内容,包括可能的风险、受益、结果及所需花费等,也完全可以拒绝。正因为如此,在美国,只有3%的癌症患者愿意参加新药的临床试验。

    而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的成本要低得多——在中国招募同等水平的科研人员,报酬比欧美国家至少低一半;同时,给中国受试者的报酬,以及发生事故的补偿都相当低。许多穷人甚至不明白试药的危害,只是聆听了西方药商和某些国内“专家”天花乱坠的联手鼓动之后,懵懵懂懂就沦为了可怜的“小白鼠”。

    比如,北京地坛医院帮助某跨国公司新药试验时,有7名河南艾滋病试药者陆续死亡,而医院支付的报酬仅为:10元人民币一天的误工补助,甚至是一只母鸡或一斤鸡蛋。而2005年“人参丸”事件中,韩国药企根本没有告知浙江农妇沈新连有无试药风险,沈新连至死也没有一分钱酬劳。

    如果说,中国盛产“廉价劳动力”尚属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那么盛产“廉价小白鼠”就有些说不过去了。这恐怕来源于我国并不完善的临床试验受试者权益保障制度,监管也非有效。国外药商的涌入应当给我们的监管敲响这个警钟。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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