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出现“二次房改”的呼声,毋庸置疑,是目前实行的房改政策带来的结果未尽如人意:商品房价格高不可攀,保障房未能应保尽保,国家调控楼市措施似乎总是难见其效。这些问题,让不少人怀疑:现行的房改政策是不是出了问题?市场化、社会化的房改思路是不是错了?
如此结论,不宜轻下。
按照制度设计的初衷,我国的住房体系应该是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享受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等;中低收入家庭享受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而收入高的家庭则购买市场价商品房。从理论上来说,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方面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效率问题;一方面通过政府的保障,实现住房保障的公平,应该说是比较理想的。只是在具体执行中,出现了走样,最主要的是过分依赖市场,忽视了保障;过度重视投资、建设规模,忽视了老百姓的住房需求。
因此,房改目前遇到的难题,与其说是改革带来的,不如说是改革不彻底、不到位带来的,是市场化发展不完备,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的叠加造成的结果。对症下药,下一步房改,需要的不是推倒重来,而是通过更深入的市场化和更完备的保障措施,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作为房改的直接推动者,政府自然责无旁贷。
要进一步深化房改,首先要明确政府职责,应强化政府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主导与核心作用,加大资金投入,通过纳入政绩考核的方式明确责任。重点是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并支持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在具体的保障方式上,应当允许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自主选择。
其次是要进一步规范市场,强化政府的监管和宏观调控职责。对于房地产市场出现的种种乱象,要进行及时管理,同时也要通过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长效规范。去年底以来政府陆续出台的调控政策,包括增加土地供应、收紧二套房贷款、完善财税金融政策等,正是强化宏观调控职能的体现。
最后,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政府要起到稳定情绪和信心的作用。这其中,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最为重要。政策稳则市场稳,政策稳则情绪稳,从这一点上看,继续当前房改的方向,也是十分必要的。从1998年到现在,房改在我国走过了十几年,其实还是一项比较新的制度,不能因为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断言应予以放弃。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