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名为“内牛满面!中铝东轻公司年终奖,科级干部是普通工人的25倍!”的帖子在各大网站上被疯狂转载,点击率达数万次,内容是“中铝东轻公司某厂年终奖:工人200元,副科7000~8000元,正科10000元。”(2月3日《人民网》)
企业奖金在普通员工与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者之间的差距巨大,早已是世人皆知的事实,不是什么新闻了。不过在中央强调要避免不合理的收入悬殊的大背景下,还是想听听中铝东轻公司工人与科级干部年终奖悬殊达25倍的理由都是些什么?是否具有说服力?
遗憾的是,其公司财务总监王萍所回应的:“工人们搞错了,那不是年终奖,而是绩效奖金。”听起来好像没有什么意义——不是年终奖,那意思是年终奖还在外了?就算是“绩效奖金”吧,那么它制定的依据是什么?如何制定出来的?干部的“绩效奖金”跟工人的年终奖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工人有没有绩效奖金?假如没有,那么没有工人的绩效,干部的绩效又从何而来?干部的绩效是不是应该建立在工人的绩效之上?当工人的年终奖平均都在200元左右的时候,科级的却是7000——10000元(不用说,科级以上的高层管理者,其“绩效奖金”自然会更加可观了),这究竟是如何得来的“绩效奖金”?还有一件让人遗憾的事是,作为工会主席,对这样一件早已闹得沸沸扬扬的国人皆知的大事,他老人家却是三个字:不知情!有如此高高在上的工会主席,工人的权益是如何受到保护,保护得怎样,也就可想而知了。不过,换个角度看,也就不足为奇了:工会主席,不也是属于高管吗?好事自然少不了他的一份。既然如此,对于类似敏感的问题,真不知(那是失职吧?)还是“不好”知(完全理解),都一样了。
按照专家的说法:“每一家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规章制度,国有企业还要受到国有企业的一些制度的约束。而企业的规章制度,都需要经过企业的职代会通过才有法律效应,因此,不管该公司发了多少钱,只要是经职代会通过的合法的方式,就没有任何问题。”
我们当然听专家的,只是笔者还想画蛇之后添只足:还得保证那通过了类似让工人与干部之间奖金如此悬殊的职代会成员的合法性,这些成员在通过相关制度的时候是真正代表了广大工人来表达他们的意见,而不仅是代表自己在表达意见。如今,不少企业职代会成员的身份、是否真正能够代表工人的意见与利益、会不会被收买等等,都是不好一概而论的问题。只有这些方面都没有问题,才能保证如此的悬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衡量一种制度,除了合法性,还需要合理性;而如今为了避免不合理的收入悬殊,在制定分配政策特别是奖金时,一般都有一个原则:向一线倾斜。不知中铝东轻公司的做法,是如何遵循这个原则的?
管理者的作用就在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创造出好的效益,如果管理者只知道大把往自己腰包里装钱,而不顾员工的利益与积极性,这样的管理者是不合格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