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缺陷”:多少乱象假汝之名?

2012年01月13日 07:07   来源:工人日报   蒋 菡

  岁末年初,辛苦工作了一年,工资、年薪、涨薪这类字眼分外牵动人心,而一条有关“最牛工资单”的新闻再度挑动了人们敏感的神经。

  据1月11日《南方日报》报道,2010年12月23日、24日,该报连续刊发报道,关注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深圳租赁中心”)的“最牛工资单”事件。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深圳租赁中心员工平均年薪高达30万元的确为真。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回应:深圳租赁中心被爆平均年薪30万元的情况发生在2009和2010两年深圳对于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没有明确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属制度缺陷,没有违规行为,2011年起该事业单位已完成整改。

  一个“完成整改”就能将此事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一个统管着深圳全市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事务的处级事业单位,人均年薪高达30万元,这个收入是2010年该市在岗职工年收入的6倍,是2010年该市最低工资年收入的20多倍。如此“肥得流油”真是惹人羡慕,资金来源和分配方式又令人生疑。审计报告明确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管部门未对深圳租赁中心‘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显然,制度缺陷导致了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但政府投资兴建的物业,有了收入应该回报政府,而不是给员工分红,否则就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收益,这应该也算常识。有人借公共资源喂肥了自己,相关部门居然大模大样高举“制度缺陷”的挡箭牌,称“没有违规行为”,这说不过去。

  职能部门监管缺失亦难辞其咎。深圳租赁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属下肆无忌惮“分肥”一事,应该也不会一无所知,为何充耳不闻?审计调查已经结束,司法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进一步调查,对失责者如何追究责任,都该有个说法。而且,不能以“完成整改”为由将旧账一笔勾销。从2010年12月至今,“最牛工资单”事件曝光1年多,却迟迟不见相关部门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据报道,相关部门对深圳租赁中心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这能有多少“处罚”意义?多吃进去的还是要吐出来,不能将错就错,否则又如何以儆效尤?而且,该中心整改后的收入分配细节应该公之于众,整改是否真正到位也应接受公众监督。

  这类“最牛工资单”现象绝非孤例。不知道还有多少牛气冲天的工资单隐藏在某个角落,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从制度漏洞中浑水摸鱼。因此,尽快堵上这些漏洞尤为重要,进行资产清查则是关键。据了解,在该事件发生后,深圳针对政府资产摸底工作、即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采集已经展开。而在全国范围内,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没有明确认定且缺乏严格监管,造成国有资产被侵蚀、利益分配不公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相应的清查补漏工作也应及时展开。

  作为向社会提供专业公共服务的部门,事业单位既不同于按照经济效益核定收入分配的企业,也不同于“吃财政饭”的行政部门,其收入的畸高往往与垄断地位或占有优质公共资源有关。如何找到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能否成功推行的关键。去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完成了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刚迈出一小步,但愿“最牛工资单”能推动这项改革的步伐迈得更大些。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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