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国企公益化的关键是“舍得”

2011年12月13日 07:10   来源:扬子晚报   浦江潮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未来的改革会将国企划分为两大类——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公益型国企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产品定价由政府控制,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应经常承受政策性亏损,“在中央层面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12月12日《新京报》)。

  谈到垄断国企的是是非非,很多人习惯性地呼吁“破除垄断”,对此我有点不以为然。有些垄断确需打破,但有些垄断不能打破也无法打破。比如,一个城市的供电,如果让多家供电企业参与竞争,各自在空中架设电线,在地下铺设电缆,再加上不同的供水、供气企业在大街小巷各自为战,整个城市不乱套才怪,而且这样做效率低,非常不经济。所以,有些垄断是必要的,关键是怎样管好垄断。

  垄断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是共识也是常识,但说到公益性,至少,人们在现实中很少看到垄断国企身上的公益影子——其实别说公益,只要他们能像一般市场化企业那样,以公平交易为原则对待消费者就很不错了。所以,以积极的视角观之,只能把垄断国企“公益化”当作对于未来的期望了。

  公益型国企,毫无疑问,其首要特征体现在产品及服务的定价,这个定价应以保本或微利为原则,否则就谈不上公益化。眼下不少垄断央企业绩年年“飘红”,显然,他们离“公益化”还很远。民众对央企业绩“飘红”五味杂陈,但对于央企高管而言,业绩就是政绩,同时关乎自身收入——北京师范大学日前发布的报告称,中石油高管薪酬存在严重的激励过度,人均年薪已超过110万。靠垄断优势取得的业绩,既可为高管政绩增光添彩,又可为自身收入添砖加瓦,岂能不与民争利!

  任何企业都有利润最大化、与民争利的冲动,垄断国企亦不例外,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政府主管部门怎样看待垄断国企的业绩及其与民争利。因此,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两个:其一,将这些央企都打造成公益型国企,必须要“舍得”,下一个让利与民的决心;其二,如果一边让垄断国企大赚特赚,一边让他们戴上“公益性国企”的亮丽光环,恐怕也是不合适的,甚至会伤害“公益”二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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