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垄断之事,随着央视的“意外”曝光,以及人民邮电报的激烈反诘,迅速演化为公共事件(12日《羊城晚报》)。在我国的现实语境下,两大央媒之间如此短兵相接,急赤白脸,极为罕见。
围绕这起公共事件,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此事属“内部纷争”,不该曝光于公共平台。二则认为这是与普通消费者无关的“神仙打架”,央视和邮电报皆为相关利益方的代言人。
无论如何,都应“感谢”两家媒体的报道,正因为此,世人才得以窥见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垄断的些许真相,才更加关注垄断与反垄断,从而深层次思索如何遏制垄断行为。如果不是媒体“突然”揭曝,这起反垄断调查也许一直沉潜于桌下,最终内部消化,或不了了之。
而所谓的“神仙打架”并非虚言——央视和邮电报的“龃龉”,确实关系到“三网融合”的主导权之争。众所周知,尽管国家一直积极推动广电网、电信网与互联网的融合,但相关部门阳奉阴违,各自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场上只进不退。用业内人士的话,广电拿着内容播控权,电信拿着互联网宽带出口和IDC(互联网数据中心)资源,各自握紧手中的王牌,既想分享对方的好处,又不想失去自己的利益。基于此,坊间不少人认为,这次央视披露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霸占”宽带接入,是为广电系宽带攻城略地作舆论追逼。
毋庸讳言,这是一个利益主体不断显现的时代。每个群体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利益博弈是正常的,也是必需的。因此,电信与广电系统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以及为了捍卫各自利益,进行或明或暗的博弈,这都无法回避,并且,以后类似的利益之争肯定会越来越多。
但是更应看到,部门利益之争不能损害公共利益。相关利益主体不能看到有利的职责,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你争我夺;对待利益不大的职责,则像击鼓传花一样唯恐落在自己身上。具体到这件事,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英、日等30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服务如此粗劣,收费如此畸高,凸显了垄断之弊,早就该破除。利益再博弈,也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共利益。
作为一场影响深远的宽带革命,“三网融合”的意义毋庸赘言,发达国家早已推行,我们仍在扯皮,岂不悲哀?据报道,美国1996年电信法的颁布,彻底解决了“三网融合”问题,增强了基础电信领域内的竞争性。其特点是,取消对各种电信业务市场的限制,允许长话、市话、广播、有线电视、影视服务等业务互相渗透,也允许各类电信运营者互相参股。美国的“三网融合”之所以能够推行顺利,在于美国对垄断持零容忍态度,为市场自由竞争创造严明的法律环境。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垄断一事,何去何从,值得继续关注,但无论怎么演变,对因垄断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都应该零容忍。但愿这起事件,能够激发相关部门的反垄断提速,更期待国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约束利益集团只顾私利罔顾公共利益的冲动。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