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再有媒体报道航空公司超额售票的事件,引发了广大乘客对公司只知道维护自身利益、而把广大乘客利益扔置一边的错误做法之强烈不满。
按理来说,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本是无可厚非的,但前提是不能损害乘客利益、不能扔掉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航空公司超额售票就失去了这个前提、就扔掉了这个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你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满怀高兴登机去旅游、去探亲、去开会,结果在换登机牌的那一瞬间却被告知要改签,这个航班没有了!如果赶着办急事的人,此时会怎样?航空公司会说,我们会补偿的,但问题是,有些急事,是单靠经济补偿解决不了的。人家赶乘飞机看重的就是快和简便。
由航空公司超额售票,我们想到了企业的“霸款条约”,想到企业的“我行我素”,它以为,人的追逐利益本性,只要靠几个钱都能搞定的,殊不知,现在时代变化了,人的价值不同了、多元了,区区的补偿款项,绝对不能满足那些误机者的大多数利益和要求,是要犯大错的!比如,人家说好去签订一份重要的经济活动,一个单子的价值几十万甚至几千万,结果误机了、缺场了,这个信誉的损失、这个利益的损失,用一张机票能够补偿吗?还如,有人说,是否事先告知一下、或调研一下,真正超额了、满员了,看看哪些人能够通融?这也有问题啊!你能够说一个老板签字几千万的经济活动,就比一个农民老汉看望生病的子女重要?两者在人格的尊重上、两者在售票得到的满足上,是同样的。只有在有人自觉谦让或在接受补偿的方式满足后认可改签,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而这需要航空公司付出一系列努力、争取一系列支持、赢得一系列同情才能做到。而现在,航空公司的言行距离这个标准还很远。
既然,航空公司超额售票一事,已经严重触犯了乘客的利益,为什么航空公司的主管部门对之眼开眼闭呢?这个问题,我也想不明白——是主管部门与航空公司穿一条裤子、是航空公司的主管认为这样的事情太小、太不足以大动干戈?还是航空公司超额售票本身就属于正常的,就属于可以接受的?反正,这件事到现在他们(主管部门)没有出来像样的表态,没有相应的规章,没有象征的姿态,所以,问题出在航空公司,根子还在主管方的不作为或敷衍了事……
航空公司超额售票维护了谁的利益,其实答案已经明白。现在,就看航空公司怎么样处理此事,就看主管方怎样对待此事,就看消费者怎样齐心协力解决好此事……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