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们”为何“屡教不改”?

2011年10月30日 10:08   来源:新华网   安传香
    经过15天整改,重庆沃尔玛13家商场重新开业了。停业整顿的效果如何?沃尔玛中国大卖场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营运官董开源的一句“切割失误”让人大跌眼镜。原来企业对自身违法行为的认识与反思仅止于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长沙的沃尔玛、家乐福再次被曝销售“改期”食品。此前,长沙沃尔玛家乐福几家门店就曾因卖“改期”食品被长沙市工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工商局工作人员在对处罚超市进行例行检查时,再次发现了篡改生产日期的现象。

    屡错屡犯,屡教不改,这就是管理机制看似严格的“沃尔玛们”给中国消费者的印象。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国际大企业为何对中国的处罚置若罔闻?他们傲慢与放肆的根源何在?

    依笔者看,根本原因就在于“沃尔玛们”对中国消费者基本权益的漠视,就在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已挑明:有50%的利润,它(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资本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资本价值增殖的本性越来越受到约束;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只要有合适的机会,资本被压制的本性就会再次迸发。

    “沃尔玛们”进入中国市场,为的是利益,这就决定了它们必然会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策略。当这些企业权衡抛弃良知、诚信等所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惩罚所带来的损失时,他们毅然选择了前者。有知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沃尔玛公司在华年收入上涨,但平均到每一个员工身上的收入并不丰厚,为了追求更高的业绩,沃尔玛终于铤而走险。

    有两点基本常识必须指出,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同时,作为企业,消费者是上帝,自身的发展必须是建立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基础上。

    因此,如果“沃尔玛们”的所作所为仅一味以自身利益为中心,我们就应该从“利益代价”入手根治其“傲慢症”,给它们开开天价罚单,打破其“罚少赚多”的如意算盘。

    只有让“沃尔玛们”付出经济上、法律上、名誉上的惨痛代价,使其品牌价值受到威胁,它们才能真正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才能长记性,改掉“屡教不改”的坏毛病。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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