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变商品房:“双轨制”下的蛋

2011年10月11日 07:14   来源:红网   于立生

  老母鸡变公鸭,经适房摇身一变商品房,不是新闻。10月9日《西部网》报道:陕西铜川两百多户业主2007年前所购商品房,在今年办房产证手续时却发现原是经济适用房。对此,铜川市住建局局长要求记者别提关于相关部门有没有核对买房人家庭收入的问题。

  说白了,“双轨制”下的蛋。史学家、《潜规则》著者吴思曾写道:“在《中国农村报》做记者时,一封读者来信说,开封地区农业部门领导者大量批条子,把按计划分配的平价化肥批给自己的私人关系,私人关系再转手,牟取暴利。其实,这是后来司空见惯的‘双轨制牟利’和‘权力寻租’:政府压低价格,制造出一大块利益,这利益本属于民众,但官员运用权力把它拿走了。”铜川这事,也就庶几这么回事。

  经适房的建设用地,是政府无偿划拨;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则是开发商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费用获取。要是能建经适房以商品房出售呢?这中间存在着的巨大利益,不啻于无本生利。而与这块“蛋糕”或说与资源近的,非“红顶”即“巨贾”,有能量和便利上下其手,瞒天过海……两百多业主知晓买的商品房原是经适房,是“意外发现”;经适房本该惠及的对象:低收入家庭,更是被蒙在鼓里,——购买经适房必经的申请、资格审核、公示等一系列程序都给云遮雾障,省略掉了。其结果是,开发商——国企铜川市鑫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固然赚了个盆满钵溢;业主们却是出了高价——相比同地段商品房贵许多,买了“孬货”——经适房没有独立产权,购买不满5年无法上市交易,且还要因手续不清的隐患忐忑不安;而经适房本该“大庇”的“寒士”却是连边儿都摸不着,正如当年开封农民买不到政府供应的平价肥一样……

  “开封化肥风波”问题的最终解决要等到“化肥供应增加,政府退出,市场放开……市场的供求规则取代了官场潜规则”;月前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最终将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下一步,按照资源市场配置的基本原则,缩小划拨地范围,扩大有偿使用覆盖面……”(9月18日《京华时报》),也就是这个意思。

  在计划经济年代,“官倒”利用双轨制牟利虽屡禁不绝,却还有着对付的法律利器——“投机倒把罪”。此项罪名于1997年从《刑法》中取消,2009年国务院也废除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但“调整对象”真就“消失”了吗?只不过当年的化肥、种子变成了现在的政府划拨土地,变成了经适房而已。而今最大的“倒爷”,恐怕就在房地产领域。

  经适房变商品房,开发商使规定的经适房特供对象发生了改变,违反了国家住房政策,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业主构成了欺诈,尤其雪上加霜的是,侵蚀了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利,不利于的社会和谐稳定。“投机倒把罪”虽已化历史尘埃,“非法经营罪”却由其衍生而来,《刑法》第225条明文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似此开发商,理当被绳之以法。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也应介入调查,清除猫腻,对于官员涉嫌权力寻租,利益勾兑,贪腐受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惩不贷。铜川市住建局局长的“要求记者别提关于相关部门有没有核对买房人家庭收入的问题”,苍白如纸,果真就包得住火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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