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部署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要求减免鲜活农产品市场的租金、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提高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自给率。(10月9日新华网)
近年来,田间地头“菜贱伤农”和城市市场“菜贵伤民”的现象,屡屡并行出现,鲜活农产品产销两端的巨幅价格差,越来越引发公众的关注。在复杂的原因中,从产地到餐桌,未被打通的“最后一公里”最为扎眼。
高房价时代,农贸市场零售摊位的租金也水涨船高。此前,广西商务部门通过调查发现,14个市区的蔬菜摊位费年增长幅度超过12%。对此,广西物价部门今年6月便发出通知,要求降低农贸市场设施租赁费和超市进场费收费标准,并对进入农贸市场的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免收市场设施租赁费。
物价部门的这一举措,自然值得称道,但从批发市场到零售摊位,短距离内之所以会造成价格飞涨,除了摊位租赁费,中间对货运车辆的收费、罚款以及禁行等种种限制措施,更给严重依赖公路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戴上了一道“紧箍咒”。因此要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不仅仅需要物价部门努力,还需要交通、税务等其他城市管理部门的认真研究和通力合作。
广西等地物价部门采取的限制、下调租赁费的措施,范围也只是局限在政府投资及产权国有的农贸市场和超市,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因此,配合城市发展,建立覆盖面广泛的公益性农贸市场,限制现有农贸市场采用招投标方式租赁摊位,灵活发挥流动摊贩积极作用,同样应该予以重视。
此番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公益性,要求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立足民生,对建设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具有全局性指导作用。
打通“最后一公里”,因事关民生,所以万众瞩目,也因头绪繁杂,所以痼疾难除。国家相关措施的出台,无疑奠定了去除这一痼疾的基础。地方物价部门在相关费用上采取的限制措施,对解决这一难题进行了初步探索,要破除“最后一公里”,我们希望看到交通、税务、城管等多部门的联合发力。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