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眼里要有“穷人”

2011年05月14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董玉华
    民生金融,是个新概念。究其内涵,就是金融业的工作部署要围绕改善人民生活目标来展开,围绕改善民生的一切产业、行业都是金融支持的重点。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大为增强,财政收入也逐年提高,但是劳动收入占比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占比较低,完全依靠工资收入的家庭收入增加缓慢,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拉大。面对房价和物价的上涨,医疗养老和子女教育的巨大开支,老百姓没有钱开支,也不敢开支,使得国家扩大内需政策难以取得实效。

    我国经济要持续保持发展,必须让老百姓的腰包鼓起来。日本在经济起飞时期曾经实行的“收入倍增计划”促进了其经济的持续增长,现在我国也到了增加劳动者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比重的时候了。提高人民的收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利用税收等手段进行二次分配,利用慈善等进行三次分配,着力改善民生,已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国民幸福感的必然选择。

    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在“十二五”期间,也必须从重化工业、制造业等为重点支持对象,转变到支持改善民生的相关产业如服务业、中小企业等上来,重点发展“民生金融”。

    为了扶持民生金融,需要对民生金融进行细分。先富裕起来的人群,有资金融通需求,其拥有的企业有上市的需求,其财产有保险的需求,财富有增值的需求,为他们开展提供金融服务,风险小、收入高,自然成为银行的追逐对象。而对于中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银行为他们提供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因为贷款风险较大,又没有抵押。解决这部分人群的金融服务问题,是民生金融的重点和难点,需要金融创新和制度设计。

    与民生金融高度契合的是目前金融业大力发展的零售业务。就银行来说,有个人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投资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个人资金归集和支付结算,还有电子银行、银行卡等。我们在做好这些金融服务的同时,也要为中低端甚至贫困的人群,做好办理惠农卡、小额贷款、享有利率优惠的扶贫金融、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创业贷款、农业保险等业务的服务。

    笔者认为,富裕人群的金融服务符合商业原则,比较好解决。我国百万美元以上资产的家庭数量达67万户,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居世界第3位。预计2015年富裕家庭将超过400万户,这些群体银行等有量身定做的增值服务,金融业和富裕群体能实现共赢。而对于中低收入和贫困群体,就需要金融业负起社会责任来,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

    民生金融,是未来金融业转型的方向,符合国家的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国家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政策意图,也是为建立和谐社会、提高人民幸福指数,金融业应该作出的贡献。

    (作者为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经济学博士)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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