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代替旅游是违法行为

2011年02月10日 14:17   来源:荆楚网   甘清介

  旅程第二天,导游说带大家到三亚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参观“丰富的海洋生物”。游客用两三分钟看完一个鲨鱼标本后,就被导购带到一个房间听该公司保健品和化妆品的讲座,听介绍和购物的时间将近一小时,广州来的某游客无可奈何的说:“我都不知道是旅游来了还是购物来了。”(2月9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以上是记者写的调查,原题是《海南部分旅行社“三天两晚”环岛游调查:游客感叹旅游变购物》。事实上海南个别旅行社把旅游变购物的现象存在时间已不短,游客反映也颇为强烈。应当承认,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火红的海南旅游市场出现几匹害群之马也是很正常的,但如果不迅速整治,势必会扭曲海南形象,给海南旅游业带来无穷的祸害。

  要整治,切入点在哪里呢?先看事实:据记者调查,上述那个旅游团队在大年初二、初三、初四这几天,“共去了7个显性或隐形的购物点”,“超过所说的购物点”。“显性”指的是游客事前知道的,是合同上明写着的,下一句中“所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隐性”指的是游客事前不知道的,是导游一个人偷偷决定的。这说明,旅行社和某些购物点事前串通一气,让导游把游客带到那里去“购物”。这种占用游客游览时间做与旅游无关的事,明显侵犯了游客的权益,但因为是“显性”的,等于游客默认了这合同条文,也怪不得旅行社。大问题是导游擅自增加购物点,甚至给游客游览的时间只有两三分钟,听无谓的讲座却占了将近一个小时,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剥夺,侵犯游客权益的行为已到了令人十分气愤的地步。尽管是这样,但把帐都算到导游的头上是不公平的,上梁不正下梁歪,旅行社敢与购物点串通,导游当然敢更放肆了。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旅行社、购物点、导游三者把法律法规丢到海洋去了。事实表明,要整治购物代替旅游先得整治旅行社和购物点的不良行为。

  确实有不少游客想借出游的机会采买一些当地的土特产,如果安排得好,有时间给游客们到当地市场转一转,挑选自己满意的商品,这样给当地带来的多方面的经济效益,实在不可低估。比如说,把三天游览景点的时间压缩为二天半,剩下半天给游客逛大街,所带来的效益不知要比把游客限制在几个珠宝店、菜刀店里大多少倍,试想,有几个人不远万里去买一串珍珠几把菜刀呢?游客想买的不能去买,有卖的又不想买,好端端的旅游景区的生意、旅游拉动经济发展的功能全给个别旅行社、购物点、不良导游的非法交易破坏了不少。

  购物代替旅游不但侵害了游客的权益,还对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影响不小,也对整个旅游区经济的平衡发展干扰不小,非整治不可。而要整治,先整治不良旅行社、购物点、导游的非法交易。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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