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没有原罪

2011年01月27日 08:56   来源:中国青年报   晏 扬
    “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地相继公布“十二五”规划建议。据报道,目前只有北京等五六个省份将“十二五”经济增长指标定为8%~9%,其余大部分省份的经济增长指标都定在10%以上,有些省份甚至目标翻番。就此,不少评论者撰文提出,GDP增长目标定得过高,可能催生“坏的GDP”,对于民生未必是好事。(《中国青年报》1月26日)

    GDP曾被我们视为一样极好的东西,追求GDP快速增长被各地政府作为最重要的中心工作,一切围着GDP转,一切为GDP增长让路。现在看来,这种“唯GDP论”已经过时。但对于GDP,我们需要辩证看待,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摆脱“唯GDP论”的束缚,并不意味着GDP不重要,更不等于GDP增速越低越好。

    不得不承认,GDP指标固然有诸多缺陷,但它仍然是衡量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可替代的指标——就像高考有诸多缺陷,但目前尚无更好的人才选拔方式可以替代它。GDP并没有“原罪”,它衡量着一个地方的经济增长、财富总量、繁荣程度,它关乎政府收入、居民收入,怎么能不重要呢?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居民幸福都将是无源之水。想必大家都承认,目前我国东部地区的社会发展水平、居民幸福程度总体上高于中西部一些省份,而东部地区的社会发展高水平和居民幸福从何而来?当然来自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持续的经济高速增长,这是最重要的基础。

    现在,东部一些省份的GDP已经足够高,他们有意放缓GDP增速,将精力逐步放到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上,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种必然趋势。但就中西部一些经济欠发达省份而言,它们还没有达到东部地区的发展阶段,它们面临的主要任务仍然是保持经济较快增长。幅员辽阔的中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各地情况不同,发展阶段也不同,各地理应因地制宜,根据本地情况采取不同的经济发展策略,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而不可能“一刀切”,要求各地都放慢经济发展的脚步——就像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远高于美国,能否因此说我国的经济增速过快呢?显然不能。中美经济增长速度不同,概因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发展任务不同。

    换言之,对于一些省份将GDP增长目标定得较高,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不宜一味地指责、批评。有些省份的GDP增长目标可能确实定得太高,有些省份的GDP增长目标虽然较高,但可能是适合当地实情的,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省份都将GDP增速定在10%以下。实际上,东部一些省份的GDP增长目标虽然较低,但由于GDP基数较大,其每年增加的GDP总量依然较大;中西部一些省份的GDP增长目标虽然较高,但由于GDP基数较小,其每年增加的GDP总量其实不大。就能源、资源的承载能力而言,东部省份较低的GDP增速并不比中西部省份较高的GDP增速所耗费的资源、能源少;就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而言,中西部一些县域连像样的企业都没有,让他们一下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显然不现实,现实的选择可能是迎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制造业,甚至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做起。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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