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网上公示收费公路的截收期

2011年01月21日 07:06   来源:燕赵晚报   周明华
    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几辆运输车8个月就偷逃368万元过路费,最近被判无期徒刑,该案受到举国关注。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耿书海在“物流发展报告会”上称,中国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成本的1/3,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应大幅降低;在同一报告会上,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称,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收费的标准将下降。(1月20日《经济参考报》)

    耿书海副司长的这番话虽然迟到了,但还是获得民众的一致支持。但蔡玉贺副司长像“顶牛”般闪电回应耿书海的这席话,却让人感到“后背发凉”。这方面我们熟识了太多“明降暗升”的手段,结果很有可能是,公路收费降低1毛钱,时间延长十几年。事实上,中国收费公路的标准之高,早就名声在外。世界银行2007年的报告称,中国高速公路的通行费,货车为每公里0.12至0.21美元,比发达国家的还高。若算上公民收入的差距,情况会更糟糕。

    放眼全国,我们经常看到,有的路段甚至50公里之内就有3个收费站;县县设卡,桥桥收费;有的高速路收费都15年了,还在为还贷收费,而每年用于还贷的金额还不及收费额的十分之一;有关部门对南方某省非经营性收费站的审查显示,在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一个收费站达756年。我们不知道还要延长收费到何时?

    职能部门若真想顺应民意,建议应对每一条收费公路计算出还贷金额、收费期限、每年收取的费用和还贷总额,在公共网站乃至公路收费口予以公示,全方位接受公众监督。如此,才能解决公民出行成本过高的问题,还原公路的公共产品属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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