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股市去泡沫,收印花税;给房地产降温,酝酿房产税、物业税;为了保护环境,出台车船税……因种种理由设立的税种,在物价不断上涨的同时,让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再打折扣,也与拉动内需增长的经济调整政策存在冲突。当“十二五”规划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同时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努力扭转城乡收入差距的同时,一项项加税政策的出台令公众哗然,业界质疑。
(11月15日《国际先驱导报》)
当“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的事实摆在眼前,当十二五“从国强走向民富”的蓝图已经打开,讨论加税还是减税的意义与价值,别有一番深意。
以房产税征收为例。之前一个广被讨论的问题是:房产税到底是按套数征税,还是按人均面积征收。经过民意发酵,比较一致的结论是,不管以哪种方式征收,都要避免“误伤”情况的发生。不然,初衷美好的房产税征收,很可能会在CPI持续走高的背景下,成为普通公众及其家庭的又一负担。
再以个税改革为例。虽然“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呼声由来以及,但具体到施行的问题上,却迟迟没有声音,“条件不成熟”的回应说了一年又一年。究其原因,“条件不成熟”可能只是借口,“舍不得”很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原因——“工薪阶层个税占个税总收入50%,个税年增长34%”这一数据最能说明问题。
加税应该暂缓,减税势在必行。对企业而言,亦是如此。一方面,一定程度的减税并不会导致公共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诚如报道中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指出的那样:“应当合理确定宏观税负标准,以保持我国政府的(赋税)规模维持在较为适当的水平上。我国政府每年掌控的财政收入以占GDP的20%或稍高一点为宜,如有明显超出的趋势,应通过预算控制机制予以限制。”在保持一定额度的基础上为民众和企业减税,既能保证公共财政收入,又会立竿见影地增加民众收入,进而有效地刺激内需,可谓多赢。
另一方面,退一步说,即便减税的计划还须酝酿,但加税绝对应该暂缓。诚如报道中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所称的那样:“税收作为一种机制,应当根据形势、环境做出相应的调整,当前任何一个税收政策的出台都应当保持谨慎。”CPI持续走高,无疑就是当前阶段必须考虑的“形势”和“背景”。也许个税改革仍难推进,劳动者收入增加还须成熟机制助推,“民富”需要脚踏实地缓慢完成,但暂缓加税这个“举手之劳”,相关方面应该有能力做到吧。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