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保障房是公然欺负弱势者

2010年10月11日 08:12   来源:武汉晚报   

  日前,北京大兴区建设部门在督察保障房项目时发现,明悦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6栋住宅工程,被检出混凝土强度不达标。该工程已被责令拆除重建,昨天正式开拆。“混凝土试块强度不达标”听起来很陌生,实际上就是“豆腐渣”。

  10月9日,媒体报道了另一条新闻:福建部分保障房变“不管房”,一是离市区越来越远,生活非常不便;二是小区建设非常差,没有绿化,没有配套学校,没有物业管理,垃圾满地。它们反映的,其实都是保障房的低质问题:前者是建筑质量差,后者是配套服务差。

  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一是有些地方政府认为建保障房是“只赔不赚”的亏本生意;二是开发商为了营利挤压成本;三是保障房资源有限;四是不少部门在建设保障房上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这是政府对低收入者的“恩赐”,是“半卖半送”的,质量自然可以打折。

  这种认识显然错误,低价和保障并不对应着低质,越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越应该在质量上不能马虎:保障房是政府应提供的公共产品,这种义务不能打折;保障房事关政府的公信力,低质会损害政府公信力;保障房是提供给低收入者的福利,低收入者承受风险的能力本就很小,所以越是保障房越要提供基本的保障功能。

  保障房低价的根源,是土地出让金低,政府已经让利给开发商,开发商没理由偷工减料。否则,劣质保障房就是开发商公然欺负弱势者,也是在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众利益。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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