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诊疗成本高,医院存在靠多开药、多开检查单等过度医疗行为来增加医院收入,填补亏损。8月8日,北京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本市将通过对医院亏损项目进行全额补贴、推广临床路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方式缓解百姓的就医负担。(8月9日《京华时报》)
确实,多开药、多开检查单等过度医疗行为,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采取措施遏制这种行为,是民心所向,值得肯定。然而,以全额补贴公立医院亏损的方式,能否达到目的,还要等待实践的验证。
为了防止公立医院的亏损成为无底洞,北京市卫生局设置了一些前提条件,比如“医院必须开展政府主导下的医疗项目成本核算工作”,这种思路有可取之处。但是,成本核算却是一门大学问,涉及到设备采购、折旧、换代、维护、维修、耗材,涉及到软硬件配套,涉及到人力,等等,仅仅在政府的主导下,能否核算清楚,还是一个问号?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会不会产生腐败,让纳税人成为冤大头,也是令人担忧的新问题?
现实的问题是,一方面医院说不多开药、多开检查单,医院就亏损;另一方面是患者排很长的队拿药,排很长的队做检查,而且在这家医院做过的检查,到了另一家医院,还得重新做一次,医院给出的说法是“只对本院的检查结果”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医院究竟是真的“亏损”,还是假的“亏损”;是体制性“亏损”,还是人为“亏损”,本身就是值得研究的。
那么,如何避免医院多开药、多开检查单等过度医疗行为呢?笔者觉得,路有三条。第一条,应该坚持推行医药分家,医检分家,既要对现在医院的药房、病检进行托管,更要尝试建立独立的药房和病检机构,让检查结果全国通用。第二条,进行立法,对医院和医生故意的多开药、多开检查单等过度医疗行为进行惩罚,让医院和医生不敢冒险。第三条,在加大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加大医生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
政府的钱,在本质上都是纳税人的钱。在用途上,应该坚持“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不要花冤枉钱;在程序上,应该征得纳税人的同意,至少要提请人大讨论通过;在外部条件上,要充分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建议北京市卫生局,在补贴医院亏损的决策上,还是应该三思而后定。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