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又排外的“公租房”公在何处

2010年08月04日 09:06   来源:中国网   高亚洲

  31日,新华社发表时评《看不懂、想不通的公租房价》,对北京此前公布的公租房价提出质疑。文章称,7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首次公布三个公租房项目成本租金,不过,每平方米每月高达二三十元的租价不仅没比市场价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场价还高。(8月1日 《京华时报》)

  而就在新华社发此文的3天前,同样是来自北京的消息:北京公租房申请暂不向非京籍家庭开放。这样的一条让诸多漂流在京的夹心层对公租房放弃“排外”失去希望,以为这又是一次以户籍为围城的某个特殊群体的特权盛宴时,一条“公租房租价高于市场价”的消息又将让围城内外的人发现,原来“上帝真的是公平的”。既排外又高价的公租房既剔除了外来人的垂涎,也打消了先天占有户籍优势的本地人“占地为王”的心理,那么既排外又攘内的公租房究竟为谁而生?

  公租房,既然是顶着“公”的幌子,其存在的价值在于集中了社会资源帮助有困难的社会群体,尤其是在房价高企的现实情况下,公租房更成了漂于大都市或是沉寂于大城市底层的当地人实现蜗居的唯一渠道,既然承系着这么多人梦想的公共政策,那么公租房至少应在两方面展现出集中社会资源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首先是公共性。这种公共性应该表现为公租房申请的不排外,公租房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既然都是权利平等的国人,那么对于是否需要帮助的标准应该是其收入能力是否需要申请公租房,而不是他是否拥有本地户籍,这样的一种以户籍为标准的审核机制本身便不是公平的,集中纳税人的血汗钱建起的公租房其中也有外来客的纳税贡献,为什么要排除他们的申请权利呢?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公租房所要解决的大部分都是这些外来的夹心层,如果一味排外,那么公租房又还有何价值呢?

  其次是公益性。公租房之所以备受夹心层们所追捧,正是在于公租房能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实现他们的有房梦,公租房之所以要低于市场价,是因为其不是作为一种商品去交易,而是作为一种社会政策之下由某一个社会群体共享的社会福利,其所承担的是彰显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功用,而这个是金钱无法衡量也无法置换的。如果所定房价不仅不低于市场价,反而高于是市场价,那就失去了公租房本身的公益价值,有报道称,在全国率先开展公租房建设的重庆,公租房的租金基本控制在市场租金的60%以内。而在香港特区,由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仅为同地区市场价的25%,解决了近1/3香港市民的住房问题。公租房租金的确定不能超越其本身的社会公益精神,要讲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纳入考虑范围,否则便造成了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

  既高价又排外的公租房,既失去了公益性,又失去了公共性,而这是公租房之所以为公的核心价值所在,失去了这两重属性,所谓的公租房不过是顶着“公”的幌子,糊弄纳税人血汗钱的骗人把戏。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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