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闻“法律之剑”向胡吹开发商说“不”

2010年06月26日 10:23   来源:红网   王志顺

  售楼时,开发商的宣传很诱人。“罕见30米宽三叠泉瀑布、2000平方米‘曲院水荷’日式中庭园林、20平方米入户私家花园”等等,这些美好的“生活场景”吸引业主签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交房后业主却发现,入户花园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消防通道。23日,锦辉花园开发商因此被厦门海沧区法院判赔偿业主损失3万多。(《海峡导报》6月24日)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感到似应加上一行——“吹”。干“吹”的行当,无须任何投资,只消笔舌之劳。

  “吹”的专利权究竟应归谁人,无从稽考。说到吹,我自然想起战国时赵国一方士。此人“吹功”可谓空前绝后,例如有人问他年龄多大,他说他儿时看过伏羲画八卦,女祸补天他递过石子,大禹治水他曾端酒慰问。一次,赵王坠马伤了筋骨,御医说须千年之血敷于患处才能治好。这千年之血当然只有那方士有了,武士把方士带到赵王跟前,吓得他跪地求饶:“家中老母刚做五百岁大寿,小人能活几岁。”赵王大怒,命手下人仗责了方士。那方士算是“吹”砸了。

  “吹”技代代相传,发展到今天,虽然类似方士般“弥天大牛”不致公然胡吹了,沽名钓利的信口小牛和诱人上套的随意中牛似乎仍有人层吹不穷,乐此不疲。新闻提到的开发商在售楼时的诱人宣传显然吹的是不大不小的中牛。此等吹既达不到方士般的空前绝后,亦不是信口吹吹就完事的,良苦用心在于先给你描绘一幅美丽诱人的远景,等你款付了、合同签了,却突然发现原来开发商纯粹是在“逗你玩”。换句话,好不容易等鸭子煮熟了,却见鸭子莫名其妙地飞了。你那个气啊,恨不得当场扇开发商几耳光。

  如果再稍加留心,就会发现在开发领域类似上述开发商贪大求洋、好高鹜远、不切实际的宣传可谓比比皆是。仅以楼盘的命名为例,诸如“莱茵河畔”、“阳光威尼斯”、“西班牙名苑”、“华尔街经典”、“东方曼哈顿”、“玫瑰香榭”、“海德公圆”等等,可以说无不靓丽响亮,夺人眼球。更有甚者有人嫌“园”还不够雅,干脆改“园”为“苑”,尽管“苑”是皇家养兽植树的地方,而“园”是住人的地儿。北京就有个西苑,是专供清室子弟狩猎的禁区。既然“苑”字大家都在用,管它是否把住人的地儿与放牧围场混为一谈,这叫“跟着感觉走。”

  为什么一些开发商越吹越神,越吹越胆大,越吹越灵感无边呢?盖因遵循了一条古老的不成文的法则:“吹牛不上税!”

  好在今天终于看到,喜欢吹牛的这家开发商,不仅在牛皮吹破后,受到业主和舆论的谴责,造成了吹牛者的道德赤字和声望亏欠,更重要的是法律之剑终于向吹牛的开发商说“不”!尽管3万元的判赔对财大气粗的开发商不过九牛一毛,但无疑是给一些仍想靠吹牛皮过日子的开发商敲响了警钟。

  曾看过一则资料,说如果详细分析,“吹“可分五大类型,即丑吹,浑吹,狂吹,傻吹,唬吹。丑吹型,嘻嘻哈哈,厚颜无耻;浑吹型,张口就来,蛮不讲理;狂吹型,添油加醋,如醉如痴;傻吹型,执着坚持,苦心孤诣;唬吹型,装腔作势,连哄带骗,可谓淋漓尽致。但我觉得无论是丑吹,浑吹,狂吹,傻吹,唬吹,只要较起真来,即在其“大吹特吹”之后,来个一听二看三查,必要时一针见血现其用心,吹牛者当会黔驴技穷也!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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