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应该对乱涨价“零容忍”

2010年06月09日 13:08   来源:中国网   胡艺

  国家发改委6月7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某媒体所谓“奶粉全线涨价”的消息属不实报道。今后发改委对于可能误导社会预期,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不实报道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现,将第一时间给予澄清。最近,国家发改委四天三次辟谣,加强了对舆论的监测力度,并表示当前我国管理通胀预期的任务很重。(6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

  国家发改委加强媒体监测力度,四天三次辟谣,对影响市场物价稳定的不实报道“零容忍”。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委如是表态体现了监督管理通胀预期的姿态。值得肯定。发改委确实有责任监管好事关千家万户利益的民生产品物价问题,确保市场供应与价格基本稳定。作为媒体也应该坚持新闻操守,不能发布不实报道。但是,如何界定不实物价报道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就在前不久,有关农产品价格炒作的问题,发改委与统计局之间有过一场争论。这场争论被舆论称之为数据“打架”。发改委与统计局的意见尚且不能统一,那么媒体该报道什么样的价格消息呢?正如有网友所言:“管理通胀预期难道从管理舆论开始?”莫非未经发改委授权发布的价格消息都是不实报道?

  就被发改委认定为不实报道的“奶粉全线涨价”而言,武汉三家大型连锁超市,共有在售奶粉品牌41个,上涨品牌占品牌总数的14.6%,上涨品种占品种总数的4.7%。市场份额较大的惠氏、多美滋、美赞臣价格均保持稳定。媒体报道说“奶粉全线上涨”固然不够严谨。但是从数据上来看,奶粉涨价并非空穴来风,媒体提醒消费者注意物价动向,也未尝不可。如果媒体受发改委“零容忍”态度的影响,为了避免出差错、挨批评,都不报道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物价问题,对奶粉涨价动向视而不见,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媒体的责任又体现在哪里?因此,发改委在监测媒体价格报道,对不实报道“零容忍”的同时,也不能因噎废食、“抓小放大”,打消媒体关心物价的积极性。

  媒体报道不实价格消息固然容易对通胀预期产生误导,但是媒体报道并非通胀预期的罪魁祸首。市场供求关系,厂家、商家哄抬物价,资本恶意炒作,才是物价问题的根源。国家发改委既然有精力四天三辟谣,对媒体不实报道“零容忍”,何不腾出部分精力,对厂家、商家哄抬物价,资本恶意炒作及时介入干预,真正树立几个“零容忍”精确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标本?

  事实上,针对乱涨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曾多次表示,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5月27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炒作行为。但遗憾的是,笔者并没有看到发改委严打哄抬农产品价格的典型案例。发改委对媒体报道“零容忍”,对乱涨价却没有实质性打击成效,难以令人信服。

  在国外,有一个严厉处罚乱涨价的经典案例,2007年8月1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对英国航空和大韩航空各处以3亿美元的罚款,原因就是这两家公司与其它航空公司合谋操纵航空业价格。同日,英国公平贸易局宣布以同一原因对英国航空处以1.215亿英镑的罚款。在严打乱涨价的问题上,发改委何不改变“雷声大雨点小”的监管惯性,学学人家的重罚经验,给乱涨价者一点颜色看看?

  如果发改委在监测媒体报道,防止媒体误导社会通胀预期的同时,打好通胀预期组合拳,认真执行相关法规政策,严处乱涨价,激活市场竞争,加大部分涨价产品的市场供应,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将更有说服力。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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