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钞清点:收费暂停,傲慢依旧

2010年06月06日 07:27   来源:羊城晚报   舒圣祥

  近期,部分银行对个人客户收取零钞清点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立即召集有关机构对此进行调查研究,要求各银行要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据了解,考虑社会反映等因素,有关银行已经主动暂停了相关收费。

  银行对个人客户收取零钞清点费,虽然实质是被发改委银监会叫停,可说法却是有关银行“考虑社会反映等因素”的“主动暂停”行为。因此,明明是侵犯消费者权益并且涉嫌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转身一变就成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正义之举,似乎该要发给一枚大奖章才好,监管部门的处罚措施之类则根本无从谈起。

  可实际情况却是:没有任何形式的收费公告和业务办理时的提前告知,首先就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单独针对零钞收取点钞费,更是对零钞的一种歧视,无异于对低面值零钞的一种变相拒收,已经涉嫌构成《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的“妨碍人民币流通”行为。让人疑惑的是,监管部门既然觉得点钞费收得不合理,为什么只是非常隐晦地叫停,却不对此行为给予任何处罚呢?

  说到底,点钞费在银行随意增加的收费项目中,只能算是小菜一碟;真正让人感到不解的,是那种“想收就收”的蛮横和傲慢。用一个时髦的词来形容,“彪悍的收费”似乎向来不需要理由。在这里,合法性与合理性,几乎全部可以不管不顾———可以没有任何直接收费依据;可以涉嫌违反现有法规;可以没有经过听证程序……而结果呢?如果能被监管部门叫停,消费者就该烧高香了,指望监管部门严惩银行“想收就收”的傲慢,则想都别去想。

  现在,零钞清点费虽然被“暂停”了,可这仅仅只是一个“考虑社会反映”的暂时举措,其中不仅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过了这段再恢复收取也并非没有可能。公众真正需要的显然不只是这个结果。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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