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与重

2010年05月19日 06:58   来源:长江日报   李建华
    新闻: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处罚通报,江苏延申和河北福尔两家疫苗生产企业,在2008年生产的21万人份“问题狂犬病疫苗”均为劣质产品,两者共受罚3000万余元。监管部门称,这是从重处罚的结果,可是公众似乎觉得不仅不够重,似乎还有点轻。据悉,3000万罚款仅是涉案企业一年销售收入的十分之一。(央视5月17日)

    监管部门说是从重的处罚,公众却觉得轻飘飘,何以有这么大的落差?虽然从依照法律上监管部门所言并不虚,但个中原因依然耐人寻味。

    3000万,作为一笔罚金来讲,从绝对数字上来说不算小,但对于此前获利颇丰的大企业来说恐怕只是“毛毛雨”。更重要的是,问题疫苗威胁公众生命安全,21万份问题疫苗,已经流向全国20多个省市,虽大力追缴,但仍有相当部分在问题暴露前已被使用……这样看来, 3000万的罚金真的比较轻。

    人们倾向于处罚更重一些,最好重得让违法企业“倾家荡产”,无力再进行疫苗生产。其实,当事企业如此伤天害理,已经不配为企业,通过重罚把它们从市场上清除也是罪有应得。这是发达国家的惯例,但我们却倾向于保护企业,不忍心下重手。

    更让人们郁闷的是,两家药企固然当重罚,但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当从重责罚,可是我们并没有看到相应的问责。

    我国的疫苗已出现信任危机,人们对上述处罚的不满正是基于此的强烈情绪反应,希望重建信任,但我们看到,重建信任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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