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劳动是劳动者的基本诉求

2010年06月03日 07:24   来源:经济参考报   雷钟哲

  据《陕西工人报》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针对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发出《工作意见》,指出要创新工会组建方式要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广大职工有尊严地生活,实现体面劳动。

  在深圳富士康员工一次次纵身楼下,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的时候,全总发出的声音格外引人注目。温总理曾经对尊严如此解读,他说,第一,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第二,国家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不难看出,这三者诠释了尊严的基本要义,且有其必然的内在联系———如果公民没有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生产力就不能得到解放。胡总书记讲到体面时,也有非常严谨的逻辑关系:倘若劳动者权益无从保障,社会和谐,也就失去了坚实的基础。如果劳动关系始终紧张,甚至尖锐对立,又缺乏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实现体面劳动,也就是一句空话。

  “体面”在如今特显珍贵,就在于体面特别缺失。举例来说,有的企业引入所谓的军事化管理模式,层级森严,人际淡漠,甚至一个宿舍的员工互不认识———不是员工不愿交往,而是他们根本没有交往的时间和条件。试想,每天都加班加点,不但劳累,精神还高度紧张。可说起来,加班还是自觉自愿的,没有强行要求。但请问,在深圳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里,不加班能不能维持生存?所以加班“被自愿”,就把员工的体面尊严,击打得粉身碎骨。我们知道,付出劳动获取工资,是对劳动的起码尊重,也是对劳动成果认可的标志。当劳动报酬不能与付出的劳动对等时,也即是说,劳动者的工资非常低廉、劳动者只能屈辱生活时,又何来体面可言呢?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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