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价房项目不仅专供市直机关,而且被公务员大肆高价倒卖,从中牟利至少五千多万元。(4月20日 《经济参考报》)
限价房为谁而建?在当地最低收入家庭人均10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多达23992户的现实背景下,限价房竟成公务员的“提款机”,无疑,这是“权力集体自肥”的可怕标本。
用不着找依据,我们也知道,绝大多数公务员是不可能购买限价房的,而且当地公务员早就享受到了一套福利房。许多公务员已拥有N套房,但既然当地规定处级及以下干部人手一套限价房,自然不拿白不拿,转手倒卖就能获利,何乐而不为?
权力得不到限制,必然会产生权力自肥现象,不过,以前权力自肥只是发生在极少数官员身上,可现在却是权力“集体自肥”了。大规模的权力集体自肥,似乎能够找到最佳的“遮羞布”,可以冠之为“团购房”,或称“福利房”,或称“集资房”。权力集体自肥的益处实在是太多:一方面可以“法不责众”,另一方面可以动用手中权力将“肥肉”做得更大更好,可以以非常高亢的调子来为自己办实事,甚至能以“拉动内需”等堂皇的名义。
“权力集体自肥”不是第一次。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就有“官员豪宅一条街”,33户居民户主中,有各级领导21人,其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住宅价值500万元。官员有豪宅不罕见,但将豪宅建在一条街上,就似乎是在向公众“示威”了。
解剖这些标本,是为了更好地治疗,而治疗的根本,则是公众对权力更透明的监督。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