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非公企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大有作为

二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010年03月30日 07:2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联组讨论时指出,希望非公有制企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保持经济持久发展的动力,是实现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实践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涌现出一批心系国家、情牵人民、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特别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在自身经营遇到困难的情况下,仍然顾大局、讲奉献,自觉坚持不裁员、不减薪,积极缓解严峻就业形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用实际行动为党和政府分忧,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作出了积极贡献。

  非公有制企业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必须积极开辟就业领域。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非公有制企业作为从业人员最多的企业群体,在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是缓解就业压力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非公有制企业尤其要关注和照顾这个群体,主动与所在地的高校、劳动部门、社区街道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畅通就业信息来源和渠道,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

  非公有制企业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必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虽然目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和谐稳定,但仍然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劳动安全保护意识不强等不和谐因素。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正确处理好企业经营困难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之间的矛盾,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加强劳动安全保护意识,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形成公正合理、互利共赢的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

  非公有制企业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必须积极参与社会事业建设。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加快社会事业建设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需要的重要方面,国家政策支持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非公有制企业要抓住这一难得发展机遇,

  在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加大对教育、卫生、文化领域的投资力度,积极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良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与企业自身发展相结合,推动社会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非公有制企业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必须积极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扶危济困、乐善好施是企业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很多非公有制企业不但生产经营越来越好,而且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他们在扶贫开发、光彩事业、公益和慈善事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他们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更好环境和条件,既要积极加以引导,又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典型,使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非公有制企业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必须积极践行依法经营的理念。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是企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积极践行依法经营理念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尤其是在社会公众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仍存在偏颇的情况下显得更为重要。非公有制企业要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作为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自觉行为,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积极努力。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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