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上访“越闹越有”怪圈

2009年11月13日 06:54   来源:新华网   王甘武
    上访一向是个敏感词、麻烦事。解决得好,矛盾化解,构建和谐;解决不好,要么强行压制,积聚不满,要么听之任之,扰乱秩序,

    都会影响稳定。因此,如何积极面对上访,有效化解矛盾问题,是执政者无法回避,必须妥善处理的重大问题。

    可事情恰因“重大”而发生微妙变化。上访事关稳定,稳定又是压到一切的政治任务,在很多地方机械的理解和执行中,稳定标准“一票否决”式考核,令官员不敢怠慢。部分“专业上访户”吃准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怕问题就怕闹”的心态,有理没理,一闹就灵,而且越闹越有“回报”。这样的示范效应,又怂恿着更多上访者逾越本该遵守的程序和规范。

    上访的原因众多,有有理蒙冤的,有无理取闹的,有处理不公的,也有漫天要价的,情况复杂。各级政府部门面对上访者的诉求,需要了解情况,查清基本事实,并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精神予以处理。处理的结果,只能是依规秉公处理,而不是参照上访者闹得“凶不凶”、“大不大”,处理结果也并非以上访者满意与否为原则。所有这些工作,都需要一个过程。而某些人超越法律法规,用扩大事态、扰乱秩序等方式来给有关部门示威施压,企图以此来影响处理结果的做法,不仅无助于搞清问题公正处理,而且损害到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机关工作环境。因此,加强对上访行为的依法管理,维护上访者合法权益势在必行。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开始对全市的信访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应该说,这样的实践需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的勇气,凸显了当地有关部门敢于依法办事、破解难题的魄力。根据《通知》,14种信访被认定为“非正常上访”,并对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做了具体规定,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方式与途径的合法合规,是保证目标正确合理的基础和前提。即使诉求正当,但只要诉求的手段越过了规则规范的边界,结果也会背离合理的初衷。

    前一阵子引起舆论哗然的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余音未尽,留给公众的思考仍在继续。“设置陷阱、套取证据”的做法,不仅让执法部门限于非法和不道德窘境,而且极大地损害了执法部门乃至法治的公信力。如果人人可以为了自己认为合理合法的目的任意行事,不讲程序规则,不顾规范约束,最终的结果只会是离合理合法越来越远。这样的思维政府部门不该有,每个公民也不应有。

    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明确而严格的解决问题规则能一视同仁地确保每个人遇到的问题都能得到公正处理。破坏了这一规则,也就意味着破坏了公正,阻断了解决问题的正常渠道。当前新旧体制转轨,新老问题交织。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机制规则,更离不开有关部门和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作为。和谐社会从来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是一个出现矛盾纠纷,有合法方式、有效途径来公平解决的社会。

    每一次公正执法,都是一次最好的道德示范和法治教育。把法治工具对准敏感的上访难题,为教育公民、约束政府积累有益经验,有利于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破解上访“越闹越有”怪圈,形成群众依法维权,政府秉公履职二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局面。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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