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务用车标准为何居高不下

2010年03月24日 14:25   来源:光明网   倪洋军

  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近日出炉,对深圳市公务用车根据级别实施了不同限价标准。《实施办法》规定:对省部级干部的用车规定是45万以内,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25万以内,此外还规定了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而深圳制定的这一标准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的购车标准。(2010年3月20日人民网—《京华时报》)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不按规定,高标准配置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甚至还大有逐渐升级的趋势。车轮腐败、公车腐败,已经成了老百姓痛心疾首的官场“诟病”。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市以《实施办法》限制公务用车标准的做法,原本应该赢得满堂喝彩,可是,没想到的是,深圳公务用车居然超过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的购车标准,实在让人费解。

  想必深圳市政府在出台如此近似“荒唐”的《实施办法》前,不可能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率先降低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的做法全然不知,也不可能不清楚降低汽车排放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不可能没有经过有关的讨论、听证或论证,但是,看似规范的《实施办法》还是违规、失范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也许有人会说,深圳市属于改革开放的先驱者和受益者,其地方工资标准和消费水平本来就高,适当高配一下公务用车,本无可厚非。真的如此吗?其实不然,如果说,我们现在生活水平好了,就可以高消费,那么还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和精神干什么。再说了,作为人民政府和人民公仆们,难道高配公务用车,就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吗?成天坐在豪华公务车里的官员们,又能体会到多少民生民情民意呢?再退一步说,世界各国对政府采购汽车都有严格的要求,基本上遵循“提高工作效率”、“节省纳税人开支”两项原则。而我们一些地方,动不动就大把大把地用纳税人的钱去购置超标准、豪华公务车。难道钱真的用不完了?

  近些年,一些地方也在倡议和呼吁推行公车用车改革,某些城市也已经开始进行公车的改革,其主要方式是发放公车补助费,即货币化改革。如2002年初,上海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后成功举行首次“公车转私”拍卖。但是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或者根本就是越改标准越高,甚至有的地方这边领导拿着高额的车改补贴,那边还享受着“租来”、“借来”(也必须付纳税人钱)的豪华用车。

  那么,为何公车难以改革到位,公务用车标准为何居高不下,笔者认为,一个根本的原因还是我们一些地方官员头脑中的官本位思想没有彻底根除。在一些官员看来,自己到了某个级别,就该享受到某种标准,反正不是花的自己个人的钱,不用白不用,不花白不花。享受在前,吃苦在后。“官”字第一,“权”字第一,“利”字第一。有的还互相攀比、互相追风,将公务车作为身份和权势的象征。另一个重要原因,还是我们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不善。导致公车私用、超标购车、挂私人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深圳或其他地方仍时有发生,“豪华公务车”更是频频被媒体和网友曝光。而曝光也只是曝光,即便处理了也只是象征性的“下不为例”一下,真正整改到位、绝不重犯的远不是全部。

  其实,近年来,深圳市也采取多项措施对公务车进行规范化管理,尤其是对各单位乱购车、滥购车和乱上牌照的现象进行“封堵”。但是,“豪华公务车”、公车私用,仍然屡禁不止。因此,必须彻底铲除官员头脑中的官本位思想和攀比心理,同时,必须在管理上再严格、再规范,对于违规行为,更要严肃处理,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各国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相当严格,一般都配备专职司机,并由专人保管、维修,使用完毕后及时交回车库。专车内有用车登记卡,每次出车的起始时间、地点、里程表公里数都要详细记载,并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这既可监督公车使用情况,也可制约司机开公车办私事。等等的一些管理经验,我们都可以借鉴。另外,对公务车实行所有车辆要实行集中采购和集中管理。除执法、司法机关的特种车辆外,集中其余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公车,进行统一管理。还可以成立“公务用车调度中心”,用车需按企业管理的方法实行派车制度,根据各单位的预约进行车辆调度。公务车辆都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阳光、公开、透明的方式,使豪华公务车、公车私用等无处藏身。

  对于深圳公务用车标准高过国家直属机关标准的问题,深圳市人大代表吴立民认为不妥,他认为深圳应该主动调整,降低标准。希望这不仅仅是这位人大的提议,而成为深圳市委市政府乃至其他地方党委政府和官员们的自觉行动。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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